據《日本經濟新聞》10月24日報道,日本全國各地都有不耐大風的太陽能發電設施。根據《日本經濟新聞》的調查,2015年至2022年至少發生了90起太陽能板或太陽能支架被風刮飛、刮倒之類的危險事故。
日本為了普及太陽能而未將相關設施納入建筑基準法適用范圍,導致安全性降低。據估計,報告的太陽能設施事故占全部報告事故的近10%。正因為太陽能設施對于電力穩定供應不可缺少,因此需要加以適當管理的新機制。
記者根據經濟產業省要求各地信息公開所獲得的事故報告資料和獨家調查結果,進行了相關統計。雖然與日經的調查對象不完全一致,但經產省的電氣保安統計和產品評估技術基礎機構的統計顯示,包括零件故障在內,同期全國范圍太陽能設施事故的報告總數為1148件(2022年度數量未確定)。
截至2020年度,占太陽能發電設施數量90%以上、小于50千瓦的設施沒有向國家報告事故的義務,在2021年度修改電氣相關報告規則以后,小于10千瓦的設施也被排除在需進行報告的范圍之外。因此,有可能給外界帶來危險的事故進一步增多。
在宮崎縣日南市,2022年發生了太陽能支架被風刮斷,幾千塊太陽能板隨風飛散的事故。運營該設施的企業集團的另外兩處設施在2018年也出現過類似事故,雖然當時的最大風速低于抗風設計速度。同年,大阪市的28160塊太陽能板中,有13780塊被損毀刮飛。
北海道襟裳町一個太陽能設施因發生3次太陽能板被風刮飛事故而被勸告加以整改,但在2022年再次發生事故,給附近的房屋和車輛造成了損害。2021年,櫪木縣大約10米高的太陽能設施發生倒塌,壓到附近停放的汽車和摩托車上,導致有人受傷。
從這些事故中可以看出,部分經營者的安全意識非常薄弱。根據2022年底太陽能發電協會公布的調查數據,在任意抽取的全國724個設施中,占比30%的190個設施有可能強度不夠。由于結構的強度存在問題或太陽能板有可能被刮飛,有95個設施需要立即維修,占其中的13%。占比5%的39個設施則存在基礎發生傾斜、排水設備不完善等問題。
出現這些狀況的原因是,設置方面的安全管理不夠嚴格。2011年,政府修改了建筑基準法施行令。根據規定,支架下不得有人進入的設施,在施工完成后已無需接受行政機構和第三方機構的安全檢查。
由于把設計強度是否合適交由企業方來確認,恐怕不能滿足抗風設計標準的設施會增多。東京電氣管理技術者協會千葉支部長鉤裕之表示:“基于性本善論的管理是有局限性的。對于發生事故時有可能對外部造成損害的設施,有必要重新驗證其安全性。”
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稱,全球范圍內發生強臺風的概率很有可能增高。適當安裝和進行管理變得越來越重要,有的地方政府已開始自主確保太陽能設施的安全性。神戶市和埼玉縣東松山市要求,運營者每年有義務提交管理報告和確保維護費用。
如果過度加強限制,普及工作就會受到阻礙,這是一個兩難問題。今后,促進自主管理的機制將愈發重要。一般社團法人新能源O&M協議會與東京海上日動火災保險、三井住友海上火災保險聯手,以第三方機構的風險評估為基礎,開始采取調整保費的措施。
隨著災害風險的上升,損害保費也呈增多趨勢,但如果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可以通過擔保安全性來壓縮保費。該協議會專務理事大門敏男說:“希望對企業給予激勵,促進適當的維護管理。”
作者: 來源:參考消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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