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江蘇江陰市發改委發布關于預防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風險告知書。
近期,部分光伏企業(代理商)或個人以“利用農戶屋頂建設光伏項目”為名,與農戶簽訂屋頂租賃、經營租賃、合作開發等協議的現象時有發生。此類項目涉及法律程序復雜,為切實保障群眾權益,防范風險,現提示如下:
一、警惕安全風險。部分光伏企業(代理商)或個人可能為降低成本,使用劣質光伏組件及設備,無視房屋承載能力;安裝施工可能因安全防護缺失,存在高空作業風險;安裝可能破壞房屋結構,引發漏水、倒塌、部件脫落等安全隱患。
二、警惕金融詐騙風險。謹防對方以“公司融資,與農戶無關”、“只能以個人名義申請”等理由,騙取農戶證件信息,誘簽“陰陽合同”及委托書、承諾書等;合同可能刻意回避“貸款”、“還款”等關鍵內容,將“農戶出租屋頂”變為“農戶租用設備”,并以農戶名義融資;后續因電站(常為劣質材料)發電量低、效益差,導致農戶需獨自承擔銀行貸款月供,背負沉重債務。
三、警惕質押與維護陷阱。合同可能要求農戶將電站收益權質押給公司,并承擔設備維護及維權責任;合同中可能包含:無需戶主同意,建設方即可轉讓、抵押、質押項目資產等條款。
四、警惕其他合同陷阱。(一)爭議解決地陷阱。協議約定在異地解決爭議,增加農戶維權成本。(二)收益劃轉陷阱。要求在指定平臺開戶,并同意收益自動劃轉至建設方賬戶。(三)保管責任陷阱。要求農戶承擔電站保管、安全防護責任,毀損即屬嚴重違約,需賠償或補救。(四)房屋變動陷阱。房屋交易、拆除或拆遷時,農戶需自費遷移或購買電站。(五)合同形式陷阱。僅有網簽合同,無雙方簽字的紙質合同。
五、警惕其他潛在風險。(一)售后風險。部分未備案企業只管推廣,設備故障后無人負責。(二)收益風險。承諾的租金收益遠低于實際發電效益,經濟效益差。(三)權益風險。合同期長(通常25年),占用屋頂資源,影響未來拆遷補償等權益。(四)證據風險。務必向開發企業索要并留存所有簽字捺印的紙質合同文本。
在此,特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務必提高警惕!簽約前,務必詳細了解自身責任權利、核查企業資質、確認產品質量,謹防上當受騙,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作者: 來源:江陰市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