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前,歐盟法院裁定,家庭屋頂型光伏系統的所有者可報銷購買光伏設備時所產生的增值稅。這一裁決源于一位奧地利公民的訴訟,他2005年在房子上安裝了光伏 系統,可是奧地利林茨鎮的稅務局拒絕了他報銷增值稅的要求。稅務局稱,之所以拒報增值稅是因為該光伏系統所有人“在操作其光伏設施時并未有任何經濟性的行 為。”但是法院裁決稱,如果使用光伏設施的目的是為了持續獲得收入,即可認為是“經濟性行為”。法院判定該光伏系統所有人與當地公司Ökostrom Solarpartner 所簽訂的不限期對網供電合同,表示收入行為是持續性的。據法院稱,這與該住戶“上傳的電力總是比自己家用的少”無關。歐盟法院強調,成員國的法院和法庭都 應“參照該案裁決,以在類似問題發生之前約束各國法院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