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政府將拍賣擁有150兆瓦生產能力的72個太陽能發電站建設地點,上述拍賣過程定在2014年3月份完成。
印尼國營電力(國電)公司總經理努爾·巴穆奇(Nur Pamudji)在雅加達對媒體表示,興建太陽能發電站的計劃僅能替換一個地區的電力負擔最大值20%。
他解釋說,這限度是因為政府計劃興建的太陽能發電站不使用電池。“由于不使用電池,所以太陽能發電站能力更換的社會大眾電力負擔最多20%,”他如斯說。
他補充說,國電公司準備購買太陽能發電站生產的電力。
太陽能發電站專為更換一些地區成本高的柴油發電站,尤其是印尼東部地區如Miangas、Sangir Talaud和馬魯古群島。發展太陽能發電站的每兆瓦投資額(不包括土地)預計達200億盾,或者發展150兆瓦電力,太陽能發電站的投資達3兆盾。興建1兆瓦太陽能發電站的土地面積大約1.2公頃。
根據印尼2013年第17號礦物與能源部長條例,關于國電購買光伏太陽能發電站電力的決定,光伏太陽能發電站拍賣的電力最高基準價格,每kWh25美仙。若太陽能發電站的國內零部件含量(TKDN)至少達40%,每kWh的價格將獲獎勵30美仙。
印尼礦物與能源部長頒布的2013年第17號條例,希望能吸引更多投資者發展該國的太陽能發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