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福建省經信委獲悉,由該委聯合福建省發改委、財政廳、科技廳、住建廳、國稅局、物價局制定的《福建省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六條措施》日前正式頒布實施,從促進光伏產品應用、改進服務和管理方式、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提高產業技術和裝備水平、建設光伏產品檢測和認證體系、強化金融支持等六方面推動該省光伏產業發展。
根據政策措施,福建省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企業、工業園區、行政及事業單位等用戶合作,利用建筑屋頂或在海島、偏遠山區等無(缺)電地區以及道路照明、城市景觀、小區照明等基礎設施系統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個人利用自有住房的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同時嚴格控制地面式光伏電站建設,在發展產業的同時保護好生態環境。
福建省還鼓勵光伏企業利用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優勢,通過兼并重組及產業鏈生產協作配套、原材料共同采購、產能匹配、互相參股等措施,加快形成一批產值規模大、技術及設備先進的行業骨干企業。對兼并重組后產值達到10億元的企業,列入省產業龍頭促進計劃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符合直供電條件的優先安排進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