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云南賓川縣政府新聞辦獲悉:2月25日13時50分左右,部分人員對該縣大營西村并網光伏太陽能發電站建設項目工地的設施及項目部附近的群眾守山房進行損毀,打傷兩名工作人員。賓川警方迅速出警,并依法傳喚了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故意傷害的47名違法犯罪嫌疑人員,并對其中6名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和故意傷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據通報,2月25日13:50左右,賓川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案,稱有人到西村并網光伏太陽能發電站建設項目工地,使用石頭、木棍破壞電站項目部設施及附近的群眾守山房,房屋損毀嚴重,兩人受傷。縣公安局迅速出警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并依法傳喚了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故意傷害的47名違法犯罪嫌疑人員。
據了解,賓川縣大營鎮排營西村并網光伏太陽能發電站建設項目于2013年4月通過省、州核準,由中電亞洲能源項目有限公司投資建設。項目位于大營鎮西村后山,一期用地1288.204畝,屬未利用地和一般耕地。
該項目由大營鎮人民政府和中電亞洲能源項目有限公司簽訂協議后,由鎮政府成立項目協調組開展相關工作,于2013年6月完成土地丈量、附著物統計和土地征用手續,其中,租用1270.404畝,征用17.8畝(征用手續已經省國土廳批準)。鎮人民政府按照縣人民政府相關批復的政策標準對租用土地的97戶村民進行了兌付,現已兌付租地補償費81戶286萬元,在兌付工作中,有部分群眾對項目用地補償標準、土地租征用補償費分配方案持有不同意見,未涉及土地租用的農戶要求參加統分,目前還有16戶農戶、村民小組集體的374.575畝未利用地尚未兌付租地款,部分村民也因此到州縣相關部門反映,相關部門均認真接待并作了詳細的解釋。
經公安機關調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楊某某等人以要求參加分配(張等戶屬非租用地戶)、提高土地租金或一次性征用為由,于24日、25日兩次分別糾集近百名村民(多數農戶未涉及到土地租用)對電站項目部的設施及項目部附近的群眾守山房進行損毀,打傷兩名工作人員。
公安機關經審查后,對其中6名涉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和故意傷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一名違法人員進行治安拘留,其余人員經指評教育后解除傳喚。
截至記者發稿時,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