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發電網訊(通訊員包映紅)據浙江富陽市經信局消息,日前,浙江省富陽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到2014年年底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0兆瓦,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超過60兆瓦,到2018年力爭達到150兆瓦,培育光伏企業和應用市場,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建設,形成一批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示范項目等,力爭使富陽市成為全省乃至全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城市。
新上高能耗項目必須安裝分布式光伏
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原則,強化引導,重點支持在富陽市內注冊的企業,在富陽市轄區內投資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建設。富陽市經信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根據《實施意見》規定,將結合項目特點和條件,鼓勵和推進對富陽市內屋面面積相對較大、屋頂承載符合安全標準、設備易于安裝、發電就地消化能力強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新農村、大型商場(市場)等開發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
機關、企事業單位應帶頭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鼓勵大型商場、房產等建筑物實施光電一體化建設。政府性投資新建的場館、車站等大型公共設施,其屋頂原則上要求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
此外,還將加大對高能耗企業的推進倒逼。年綜合能耗超過1000噸標煤的工業企業和年用電量超過300萬千瓦時的商業企業新上項目時,原則上要求屋頂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同時,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的用電負荷不納入富陽市有序用電計劃,可作為實施企業的機動負荷;實施企業的發電量可折算當年度企業節能指標,可抵扣企業新上項目用能指標。
前兩年每度電補助0.3元
根據《實施意見》規定,富陽市財政將設立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對居民住宅、工商企業等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實行“分類補助”政策。
一是發電電量補貼。對富陽市域內實施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列入國家光伏發電年度規模計劃的前提下,根據項目建成后的實際發電效果和年度扶持資金預算額度,經確認,在國家(0.42元/千瓦時標準)、省(0.1元/千瓦時標準)有關補貼的基礎上,在建成投產后,前兩年按0.3元/千瓦時標準對項目投資主體給予補貼,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
二是居民初裝補助。對居民住宅的光伏發電項目按裝機容量給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補助,不再享受發電補貼。對連片開發、示范作用明顯的農居點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項目,可適當在新農村建設資金中加大補助力度。
三是鼓勵光伏企業積極申報國家、省、杭州市的各類政策和富陽市其他財政扶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已享受國家“金太陽”、“光電建筑一體化”資助的項目,將不再重復補貼。
富陽市經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了鼓勵企業和居民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富陽的各項補助政策的力度都是高于省內平均水平,而針對居民初裝的一次性補助更是在省內很少見。
《實施意見》還規定,電網企業須為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提供便利條件,優化系統調度運行,公布相關服務流程,簡化電網接入方式和管理程序,為接入配套電網工程開辟綠色通道,同時免費提供關口計量表和發電量計量用電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