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任東明在近日召開的2014年光伏領袖峰會上表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修改稿已經完成,目前已在上報階段,有望在今年年內出臺。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是指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在總電力供應量中必須有規定比例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發展中心主任任東明在近日召開的2014年光伏領袖峰會上表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考核辦法》修改稿已經完成,目前已在上報階段,有望在今年年內出臺。
可再生能源配額制是指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在總電力供應量中必須有規定比例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保證再生能源發電的市場份額占比。同時配額制也允許與配額比例相當的可再生能源電量可在各地區(各電網)間交易,以解決地區間可再生能源資源的差異。
此次討論修改的《辦法》主要內容包括:
1、對各省市和電網公司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提出強制性要求。
2、提出激勵措施,在年度控制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時,對完成配額制指標的地區,其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按照當年全國平均供電煤耗水平折為節能量,不計入能源消費控制量。
3、對未完成配額指標的地區,視未完成部分折算的能源量為未完成節能任務,在其總節能量中扣除。
該《辦法》的出臺和嚴格落實,將會促進各地方政府特別是能耗總量高的東部地區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大力可再生能源裝機,同時會促進電網公司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并網比例,特別是對于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棄風棄光限電的現象將會逐步減少,從新增裝機的拉動作用看,配額制最利好分布式光伏的發展。
作者: 來源:計鵬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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