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開始施行,新疆40類產業入圍。相關產業企業經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近期發布《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目錄》原則上適用于在
本月起,《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開始施行,新疆40類產業入圍。相關產業企業經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近期發布《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目錄》原則上適用于在西部地區生產經營的各類企業。其中外商投資企業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執行。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列,共計377類,其中新疆有40類,數量在西部12省(區、市)中排名第一。
《目錄》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第二部分是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為現有《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未列入,但在西部地區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
昨日,記者從烏市國稅局獲悉,根據新一輪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現行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目錄》及稅收優惠的實施將為烏市相關產業企業帶來新的發展機遇。”烏市國稅局企業所得稅處負責人介紹說,烏市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審核、備案程序為:企業應當在年度匯算清繳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并附送相關資料。第一年須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第二年及以后年度實行備案管理。凡對企業主營業務是否屬于《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難以界定的,稅務機關應要求企業提供省級(含副省級)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下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除稅收優惠政策外,國家也將在項目準入、信貸、土地等方面,給予《目錄》內產業積極支持。”自治區發改委經濟研究院投資研究所副所長秦波說。
回顧首輪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實施的10年,自2001年至2010年10年間,烏市共有610戶次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15.41億元。
作者:劉書成 黃雪梅 來源:新疆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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