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發改委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能源局關于完善光伏發電規模管理和實行競爭方式配置項目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2016]1163號)、《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試行辦法>的通知》(內發改能源字[2016]902號)和《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我區2016年度普通光伏電站建設指標分配的通知》(內發改能源字[2016]903號)要求,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包頭市2016年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委托內蒙古正源信通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進行公開評優。本次評優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歡迎合格的投資人前來投資。
本評優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包頭市政府網站和內蒙古正源信通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網站發布。
一、基本情況
1、招商人: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評優代理單位:內蒙古正源信通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3、評優編號:ZY-FG-2017-01
4、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境內。
5、項目簡介:本次評優項目為建設4萬千瓦光伏電站1座。
6、評優內容:包頭市2016年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為1個4萬千瓦的單體項目。
二、投資人資格要求
1、投資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工商登記經營范圍應包含光伏電站開發、建設、運營等相關內容。
2、無違約失信行為。
3、投資人承諾在包頭市成立全資項目公司作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
4、投資人承諾執行招商時確認的申報電價。按招商文件的進度要求完成項目開發工作,未按要求時限備案和未按進度要求(包括整體進度和分項進度)完成階段性建設目標的,包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權一律進行清退,并不做任何經濟賠償。投資人在獲得開發權之日起至項目投入商業運行后5年內不得進行股權轉讓。
5、以上各資信類要求除特殊說明以外時間均按2016年12月31日截止。
三、投資人報名的時間、地點及所需資料
1、投資人報名時間:2017年3月30日-4月1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
2、投資人報名地點:包頭市青山區萬達廣場寫字樓A座1601;
3、投資人報名時需攜帶下列有效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資料不全,招商人拒絕。
(1)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若三證合一,需提供新版營業執照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4)企業稅務登記證副本;
(5)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四、投資人遞交申請文件的時間、地點
1、投資人申請文件遞交日期:2017年4月10日上午9:00-9:30(北京時間)。
2、投資人申請文件遞交地點: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大廳三樓開標室(包頭市九原區建華南路(青年農場南一公里市檢察院北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大廈東側)。
五、其它:有意向的投資人請與評優聯系人聯系獲取詳細資料。
1、評優聯系人:張微
2、評優人聯系電話:0472-5199097轉801
3、評優人聯系郵箱:nmgzyx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