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我省將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光伏發電、陸上風電項目的上網電價。
本次調整后,2016年1月1日以前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電站,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1元(含稅,下同);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運,但于
記者昨日從江西省發改委獲悉,我省將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光伏發電、陸上風電項目的上網電價。
本次調整后,2016年1月1日以前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電站,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1元(含稅,下同);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仍未全部投運,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運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98元;2016年備案并納入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電站,在2017年6月30日以前投運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98元;2017年1月1日以前備案并納入以前年份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光伏電站,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運的,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2017年1月1日以后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電站,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85元。
陸上風電方面,2016年1月1日以前核準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61元;2016年至2017年核準項目為每千瓦時0.60元;2018年以前核準但納入2018年1月1日之后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或雖納入以前年份財政補貼規模管理但于2019年年底前仍未開工建設的項目,上網電價按每千瓦時0.57元執行;2018年核準并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項目,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57元。
作者: 來源:南昌新聞網——南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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