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發電網: 3月3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全國政協常委、浙江省工商聯主席、正泰集團董事長南存輝提交了《關于深化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工作的提案》提案,建議制定相應的監督考核機制,組織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電網公司提供和合法途徑獲取的數據,提高電網企業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工作的積極性,降低其責任擔當風險。
近年來,我國分布式光伏電站新增裝機容量不斷攀升,2017年裝機容量高達19.4GW,同比增長3.7倍,占全年光伏總裝機容量的36%,分布式光伏已成為國內光伏應用的主流方向。
但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投資方電費收取缺乏保障、電價補貼缺口增大造成發放時間延長、相關屋頂資源與電力用戶資源嚴重不匹配等問題,既對國家財政造成一定壓力,也對項目持續運營及行業后續發展前景造成較大影響,嚴重影響廣大投資者信心,亟待得到解決,這不僅需要技術應用創新,更需要相應的政策支持和商業模式創新。
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在2017年底相繼發布了《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901號)、《關于開展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的補充通知》(發改辦能源〔2017〕2150號)(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規定,企業可以通過直接交易、委托電網企業代售電、電網企業按標桿上網電價收購等三種模式實現市場化交易。
同時通過適當降低納入試點項目的度電補貼標準,倒逼投資方降低系統成本,推動早日實現用電側平價上網,為最終完全取消財政補貼奠定基礎。“隔墻售電”模式一旦全面落實到位,將對分布式光伏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大保障。
但是,《通知》對分布式交易試點工作開展過程中政府部門的分工以及監督考核機制還未作出細致規定,導致地方試點項目申報時,發改委電力主管部門和新能源主管部門交叉管理,缺乏明確牽頭及配合單位,不利于開展試點項目等;申報材料中要求電網企業出具試點申報相關支持性意見,包括電力消納能力承諾函等,間接對試點工作的開展可能承擔相應的責任,使得電網企業對試點項目申報缺乏積極性。
建議:
1、明確試點工作的支持責任部門和配合部門,制定相應的監督考核機制,督促相關部門全面重視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工作的開展與落實工作,為后續全面開展打好堅實基礎;
2、組織第三方評估機構根據電網公司提供和合法途徑獲取的數據,對分布式發電試點項目編制電力消納能力評估報告,組織公開評審,邀請電網企業參與評審并提意見,結果進行專家論證。提高電網企業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工作的積極性,降低其責任擔當風險。
3、建議各省級發改能源部門根據地區實際情況,盡快組織出臺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工作開展的實施細則,加快推進此項工作全面落地。
(據中國能源報《建言光伏開發全產業鏈,問題各個擊破!南存輝的這7份提案光伏人必讀!》摘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