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出臺,明確了光伏扶貧電站其產權歸村集體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貧。且不得負債建設,企業不得投資入股。《辦法》出臺帶來了諸多利好信息,同時也是表明光伏扶貧正在逐漸趨于規范化。
領跑者技術列入建設指標
4月9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光伏扶貧電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光伏扶貧是資產收益扶貧的有效方式,是產業扶貧的有效途徑。為規范光伏扶貧電站建設運行管理,保障光伏扶貧實施效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和《關于實施光伏發電扶貧工作的意見》,制定本辦法。
通知明確了光伏扶貧電站其產權歸村集體所有,全部收益用于扶貧。且不得負債建設,企業不得投資入股。扶貧對象方面,光伏扶貧對象為列入國家光伏扶貧實施范圍的建檔立卡貧困村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優先扶持深度貧困地區和弱勞動能力貧困人口。電站建設方面,應符合國家相關規程規范和技術要求,主要設備應采用國家資質檢測認證機構認證的產品,鼓勵采用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先進技術。建設規模按戶均5千瓦左右配置,最大不超過7千瓦,單個電站規模原則上不超過300千瓦,村級聯建電站外送線路電壓等級不超過10千伏,建設規模不超過6000千瓦。消納方面,明確光伏扶貧項目優先調度,全額消納。補貼方面,執行國家光伏扶貧價格政策,不參與競價,優先納入補貼名錄,原則上次年一季度前發放到位。光伏扶貧電站項目計劃下達后,對于一年內未開工建設、驗收不合格且未按期整改的項目撤回計劃,并給予通報。
《辦法》提到,鼓勵采用達到“領跑者”技術指標的先進技術。在企業看來,具體哪類領跑者技術更適合應用于扶貧項目?相比常規技術,領跑者技術將對扶貧項目收益水平帶來多大的提升?
對此,晉能科技總經理楊立友認為,平準化度電成本(LCOE)是衡量光伏項目經濟性的通用指標,LCOE既適合衡量集中地面電站、分布式項目的經濟性,同樣也適用于衡量光伏扶貧電站,能獲得更低LCOE的領跑者技術就是更適合扶貧項目的技術。目前普通多晶組件的準入標準為組件轉換效率16%,而領跑者標準為17%;普通單晶組件的準入標準為組件轉換效率16.8%,領跑者標準為17.8%。使用領跑者組件可以有效提高單位面積的發電量或者減少對土地的使用面積。
東方日升全球市場總監莊英宏則認為,低本高效的領跑者技術都適合應用于扶貧項目。領跑者技術的發電效率高于常規技術,所以,在發電量這一塊也是比常規技術更高,至于具體的提升,還是要看采用的具體技術。
“將已經成熟的領跑者技術應用于扶貧項目,這樣可以很好的保障項目的經濟性與可靠性。”莊英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