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能源局綜合司下發《關于簡化優化許可條件 加快推進增量配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工作的通知》,通知強調簡化優化增量配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條件,助力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加快推進增量配電項目電力業務許可工作,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提升服務質量。
比如在配電網改革放開前已經投運的項目,業主方已經按照管理辦法提交申請并獲準的,申請許可證時不要求提供項目核準(審批)材料;再如有多個電壓等級的配電項目,只需提供最高電壓等級配網的核準材料即可。
更值一提的是,在簡化優化配電區域證明材料方面,項目業主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時,地方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配電區域劃分意見是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在許可證中載明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的主要依據,企業間自主達成的配電區域劃分協議不作為必要條件。
在簡化優化配電網絡和營業網點證明材料上,項目只要具備向配電區域內現有電力用戶供電的能力,不須完成所有配電網絡及配電設施的建設,也不對配電營業網點的數量及網點覆蓋范圍做具體要求,只要提供滿足現有電力用戶需求的證明材料,且后續建設能夠滿足規劃。
這意味著許可證的申請時間節點有望提前,有助于項目盡早進入運營階段。
除了材料申請的簡化優化,配電項目關鍵負責人的勞動關系也有所放開。只要全職工作,可以由股東單位派駐,或由委托經營單位派出全職人員擔任,這樣可減少大量人事工作。
截至今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三批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名單,項目總數達到320個。除西藏外,我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已經全覆蓋。目前江蘇省有4家配電企業獲得電力業務許可證,取證數量位列全國之首。其中,協鑫智慧能源參與的江蘇揚中增量配電項目為全國首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