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統(tǒng)計局12日發(fā)布的數據顯示,28個歐盟成員國2017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總量中占17.5%,其中11國各自實現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即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總量中達到一定的比例。
可再生能源包括風能、太陽能和水能。數據顯示,歐盟可再生能源2016年占能源消耗總量的17%;相比之下,這一比例2004年是8.5%。
按照歐盟的目標,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2020年以前應達到20%。為實現這一目標,歐盟成員國各自設定目標。
依可再生能源所占比例由高到低,2017年實現2020年目標的11個國家依次是瑞典、芬蘭、丹麥、愛沙尼亞、克羅地亞、立陶宛、羅馬尼亞、保加利亞、意大利、捷克和匈牙利。其中,瑞典最高,超過50%;盧森堡最低,為6.4%。
就最新數據,歐盟委員會分管氣候行動和能源事務的委員米格爾·阿里亞斯·卡涅特說:“歐盟處在實現2020年可再生能源目標的軌道上,11個成員國(可再生能源比例)已經高于各自的國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