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獲悉,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可再生能源司2月18日下午召集相關企業舉行座談會,就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相關工作征求企業意見。會議透出今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將有重大機制創新。其中,以補貼額定裝機量、將戶用光伏單列并給予單獨規模實施固定補貼等都是首次提出。
在業內看來,這意味著業界關于多降補貼多給規模的訴求真正得到管理層回應,國內光伏市場今年的預期終于明確,利好行業健康平穩發展。
據悉,今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的首個重大機制創新是“量入為出”,即以補貼額定裝機量。如果申報項目的補貼降幅越大,所對應的補貼裝機規模也越大;反之亦然。自去年四季度以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和能源局即就2019年光伏發電相關工作進行了多次協調,打破了以往三家單位“各自為政”導致補貼總量和裝機規模脫節的情況。
“此舉可以保障補貼不脫節,新增裝機補貼或不再拖欠,利好電站運營商。”興業證券(5.850, 0.00, 0.00%)研究員對此評論說。
其次,明確將光伏項目分為需要國家補貼和不需要國家補貼兩類。其中,不需要補貼項目由各省按平價低價項目政策組織實施,將需要補貼項目劃為5類:分別是扶貧項目、戶用光伏、普通光伏電站(地面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領跑者和特高壓通道配套等專項項目。
在上述研究員看來,此舉結合1月下發的加速風光平價政策,有望支撐平價項目超預期。
此外,首次將戶用光伏單列并給予單獨規模,實施固定補貼。國家能源局年初發布國家補貼支持的戶用光伏年度裝機總量,由電網公司每月公布上一個月的裝機量,當公布的上一個月裝機量已突破總規模限制時,本月最后一天為本年度可享受國家補貼的戶用光伏并網截止時間(即戶用光伏有一個月緩沖期)。
“此舉預計今年新增戶用規模有保障,且1個月的緩沖期利于戶用穩定發展。”上述研究員說。
不僅如此,今年還將解決去年戶用光伏“5·31”政策的遺留問題,明確戶用光伏在去年5月31日后并網未納入國家補貼規模的,可以申報2019年額度。
另一大創新則是除扶貧、戶用和原已批準的特殊項目外,分布式和地面電站全部采用競價的方式獲取補貼指標。根據項目所在的資源區劃分,以申報上網電價報價(以厘為最小單位)較各資源區招標上限電價下降額評比,降幅大的排前,以確定納入補貼范圍的項目,直至入選項目補貼總額達到國家規定的當前新增項目補貼總額限額為止。
至于項目規模,將不再以“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到各地,招標由各省組織申報,但由國家統一排序,補貼申報和競價原則上一年一次。
“這符合經濟學里邊際效益最大化原理,即適宜光伏建設的地區優先發展,最大限度降低度電補貼,總盤子不變的情況下,裝機規模達到最優。”上述研究員說。
最后,項目競價是以投產的季度即并網結點算,如因種種原因沒有建成,則可以延后兩個季度,同時電價按相關規定退坡,如兩個季度后還沒有建成,則取消補貼資格。
上述研究員預計,光伏裝機需求季節性差異將逐步減弱,利于產業供需平衡,制造端盈利穩定性提升。
“這次的政策總結起來就是五句話:財政部定補貼規模、發改委定補貼上限、能源局定競爭規則、企業定補貼強度、市場定建設規模。我們認為,這次的補貼政策總體設計合理,未來平價項目政策支持或超預期。”一位業內人士對此評論說。
記者另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的座談會后續還會召開多次,分批征求地方政府、行業企業、行業協會、專家學者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