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聯合南方五省區省級電力交易中心共同簽署了《南方區域電力交易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該《公約》是全國首個電力交易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公約,既對從業人員的行為規范做了“正面倡導”,也對從業人員的行為禁區列出了“負面清單”,并規定了對從業人員行為的監督與懲戒措
“電力交易從業人員的行為規范不僅關乎電力交易機構自身的信譽和形象,也關乎電力市場的長遠發展。從業人員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責任感,主動作為,自我加壓,確保電力市場公平公正和透明規范運作!睆V州電力交易中心董事長張勉榮說。
據悉,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電力交易從業人員作為一支新生力量,在加快電力市場建設、促進電力交易機構規范運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展現了電力交易人員良好的形象。當前,電力市場化改革深入推進,國家、社會、市場主體及相關方對電力交易機構的規范化建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充分借鑒國內外交易機構先進經驗,聯合南方五省區省級電力交易中心編制了該《公約》。
“《公約》共6章20條,它緊密結合電力交易從業人員的行為特性,立足于電力市場建設這個特殊發展階段及其面臨的突出問題編制而成!睆V州電力交易中心黨建企管部副主任張巧玲說。
一方面,《公約》對電力交易從業行為做出積極的“正面倡導”,體現了以規則契約為基礎、公開透明、以客戶為先等多層次市場理念。比如,《公約》要求從業人員按照業務規范和標準為市場主體提供服務,不得作出不當承諾和保證,同時對發現市場不誠信行為時,要及時報告,做好信用風險防范。另一方面,《公約》列出了電力交易從業行為“負面清單”。比如,《公約》提出從業人員行為的“十個不準”,明確規定從業人員不得接受市場主體的禮品、禮金,不得接受市場主體的宴請、旅游等活動,不得接受市場主體報銷住宿費、餐費等費用。此外,《公約》實施保障舉措明確,有利于維護市場秩序和增進市場互信。比如,《公約》規定從業人員應加強行為自律,交易機構要定期教育、督促從業人員,將規范行為作為常態;交易機構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等。
《公約》的簽署實施,是承接和落實南方電網公司“電力市場建設者”戰略定位的具體舉措,有利于提升從業人員專業能力和執業水平,有利于營造公平規范透明的電力市場環境,為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健康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彭文蕊 蔣龍 杜濤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