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性問題
1. 本次非自然人分布式發電補貼項目清單申報范圍?
享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光伏扶貧項目由國家有關部門實行補助目錄管理,不需要申請納入清單; 已經由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發文公布的 1-7 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內的發電項目,直接納入清單,不需要再申請;光伏自然人分布式發電項目繼續按《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公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 錄(第六批)的通知》(財建〔2016〕669 號)要求實行備案管理,不需要申請納入清單;其他享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均需要申請納入項目清單管理。
2. 本次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管理條件包括哪些?
納入項目清單管理的條件包括:
1. 新增項目需納入當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總額范圍內;存量項目需符合國家能源主管部門要求,按照規模管理的需納入年度建設規模管理范圍內。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符合國家可再生能源價格政策,上網電價已經價格主管部門審核批復。3. 全部機組并網時間符合補助要求。 4. 相關審批、 核準、備案和并網要件完整。
納入首批補助清單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符合我國可再生能源相關規劃的陸上風電、海上風電、集中式光伏電站、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電站、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等項目;所有項目應于2006 年及以后年度按規定完成核準( 備案) 手續,其中:風電項目需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光伏發電項目需于2017年7月底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光伏“領跑者” 基地項目和2019年光伏競價項目并網時間可延長至2019年12月底),生物質發電項目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機組完成并網。不滿足首批補助清單條件的項目應在首批清單公布后提出申請。
3. 本平臺與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的關系?
按照《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文件要求,發電項目在新能源云平臺填報信息,并進行初審、復審,國家電網將通過省級主管部門復審的項目清單,統一報送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進行復核。在新能源云平臺填報的項目,不需要在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重復報送。
4. 本次申報開始和截止日期?
本次申報從2020年5月20日開始,逐步分省開放。按照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清單式”管理要求,補貼項目清單申報不設截止日期,存量項目隨報隨審,定期發布項目清單。
5. 已在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填報的項目,是否需要重新申報?
為做好與電網企業已有信息的校對,便于納入清單后及時轉付補貼,避免項目信息不一致等情況,發電項目需要在新能源云平臺或網上國網App補充完善相關項目信息,由新能源云平臺或網上國網App報送。
二、用戶注冊和電站綁定
6. 在用戶注冊時,提示“注冊信息重復”或“該賬號已被注冊”怎么辦?
新能源云平臺納入國家電網統一用戶平臺管理,若該賬戶已在電e寶、網上國網、新能源云App、新能源云外網中注冊,請直接登錄。
7.電站綁定是否支持一賬號綁定多個發電戶號,綁定數量是否有限制,多賬號是否支持綁定同一發電戶號?
新能源云平臺支持一賬號綁定多個發電戶號,不設上線;同時支持多個賬號綁定同一發電戶號。
8.電站綁定是否支持一賬號綁定多個發電戶號,綁定數量是否有限制,多賬號是否支持綁定同一發電戶號?
新能源云平臺支持一賬號綁定多個發電戶號,不設上線;同時支持多個賬號綁定同一發電戶號。
9.電站綁定后,發現綁定了別人的發電戶號怎么辦?
新能源云平臺支持用戶解綁電站功能。
三、信息填報
10. 確認電站信息或項目信息有誤時,怎么處理?
信息填報分可修改數據項和不可修改數據,可修改數據可直接補錄或申請修改,不可修改數據項可撥打95598或至屬地營業廳更新信息,并提交申請。
11. 項目訂正辦理業務列表怎么識別非自然人?
項目列表加載時,系統會根據用戶中心返回信息進行過濾,加載非自然人綁定關系
。
12. 項目訂正辦理業務時,提示電站被其他人綁定辦理時,如何處理?
項目訂正列表提示被某某賬戶辦理,可以撥打95598或至屬地營業廳更新信息,并提交申請。
13. 發電戶號如何獲取?
客戶可以通過電費結算單、發票信息或者撥打95598獲取戶號。
14. 填寫信息何時生效并審核通過?
信息申請修改并提交后,系統會通過短信方式告知您業務辦理狀態,同時您也可以登錄國網新能源云或網上國網App關注狀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