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從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獲悉,根據山東省2021年電力市場交易總體安排,為鼓勵具備條件的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市場交易,山東監管辦發布《關于簡化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山東電力市場準入流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簡化新能源發電企業入市流程具體要求和規定。《通知》明確,凡依法取得發電項目核準或者
12月3日,從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獲悉,根據山東省2021年電力市場交易總體安排,為鼓勵具備條件的集中式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市場交易,山東監管辦發布《關于簡化新能源發電企業參與山東電力市場準入流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簡化新能源發電企業入市流程具體要求和規定。
《通知》明確,凡依法取得發電項目核準或者備案文件,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的新能源發電企業,具備法人資格、財務獨立核算、信用良好、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或內部核算的市場主體經法人單位授權,均可直接在山東電力交易平臺注冊成為合格市場主體參與交易。
以下是《通知》全文: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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