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財政廳及省發改委、物價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對太陽能光伏發電實行財政補貼的實施意見》,決定對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產、且裝機容量不低于300kWp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按0.3元/度的標準給予電價補貼;2012年以后,補貼標準按照年均遞減10%的比例確定。對2012
遼寧省財政廳及省發改委、物價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對太陽能光伏發電實行財政補貼的實施意見》,決定對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產、且裝機容量不低于300kWp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按0.3元/度的標準給予電價補貼;2012年以后,補貼標準按照年均遞減10%的比例確定。對2012年以后核準建設的太陽能光伏發電項目,補貼標準將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的光伏發電上網標桿電價的基礎上,根據投資成本變化、技術進步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
評論
1.與西北日照條件優越地區相比,遼寧省的地方電價補貼(目前來看)對光伏電站投資的吸引力不大。
以今年我國光伏電站建設集中地青海省為例,其年發電利用小時數可達1,500小時以上,目前對應的度電成本約為0.9元/度(假設條件為:系統建設成本12元/瓦,貸款比例70%,利率7%,20年折舊),2012年建成項目所享受的上網電價為1元/度。
而在遼寧省,其年發電利用小時數約在1,100~1,200小時左右,我們以1,150小時測算,假設系統建設成本為13元/瓦(因遼寧境內土地成本將高于青海戈壁),其度電成本約在1.25元/度,而實際享受的上網電價為1.3元/度(國家標桿電價+地方補貼),目前來看,對光伏電站投資的吸引力仍不及西部高日照條件地區。
但需要指出的是,隨著青海省等西部地區適宜光伏電站建設的土地資源(日照好、距離負荷中心或樞紐變電站距離近)逐漸減少,其吸引力將有所下降,此時遼寧等東部地區的電價將逐漸顯現出競爭力。
2.標桿電價基礎上的額外財政補貼,體現了地方政府對光伏的支持態度,有利于中國各地光伏裝機的均衡發展,但對總新增裝機量的拉動有限。
在今年8月份我國推出全國性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之前,江蘇省和山東省均已提出過地方性的光伏上網電價政策,其中江蘇省為1.4元/度,山東省為2010年項目1.7元/度、2011年項目1.4元/度、2012年項目1.2元/度。由于江蘇和山東的日照條件均較為一般(利用小時數在900~1100小時/年),該電價水平下投資電站仍較難盈利,因此并沒有帶來該兩省份的光伏裝機快速增長。
遼寧省是國家發布光伏標桿電價后首個提出“以標桿電價為基礎進行額外補貼”的省份,體現出地方政府對光伏發電的積極支持態度,我們判斷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地方政府效仿這一模式(尤其是經濟發達、財政狀況相對寬裕的東部沿海省份),這將有利于未來我國光伏電站建設在各地區的均衡發展,有望把光伏電站投資從用電需求有限、電量外送困難的西北地區逐漸向東部沿海的負荷中心地區引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可再生能源發電中心與用電負荷中心不一致的問題。但限于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的財政預算總額,地方政府電價補貼對總新增光伏裝機量的拉動有限。
3.每GW裝機量約需3.5億元/年補貼額;項目開發仍然采用核準制。
以1,150小時的年發電利用小時數和0.3元/度的補貼金額測算,每GW光伏裝機量所需的補貼金額為3.45億元。其中位于阜新市、鐵嶺市、朝陽市項目的電價補貼由省財政全額負擔,其他地區項目的電價補貼,由省財政負擔70%,項目所在地的市財政負擔30%。
遼寧省境內的并網光伏發電項目,需通過省能源主管部門核準才能享受0.3元/度的地方財政補貼,地方政府對總裝機規模和財政補貼總金額仍然具有絕對控制力。而300kWp的規模門檻則意味著補貼將主要面向大型工商業屋頂和地面電站類型的項目。
作者: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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