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山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明確新能源配儲能、火電儲能示范項目標準,首批示范項目規模約50萬千瓦,政策暫定實施5年。根據《征求意見稿》,新增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連續充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將支持
3月29日,山東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開展儲能示范應用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明確新能源配儲能、火電儲能示范項目標準,首批示范項目規模約50萬千瓦,政策暫定實施5年。
根據《征求意見稿》,新增集中式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按照不低于10%比例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連續充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將支持各類市場主體投資建設運營共享儲能設施,鼓勵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優先租賃共享儲能設施,租賃容量視同其配建儲能容量。鼓勵風電、光伏發電制氫,制氫裝機運行容量視同配建儲能容量。
對于示范標準,《征求意見稿》指出,示范項目納入省級電網調度管理,獨立運營,按要求接入升級監測平臺。示范項目參與電網調峰時,補償標準為200元/MWh,累計每充電1小時給予1.6小時的調峰獎勵優先發電量計劃。聯合火電機組參與調頻時,K值≥3.2的按儲能容量每月給予20萬千瓦時/兆瓦調頻獎勵優先發電量計劃,K值每提高0.1增加5萬千瓦時/兆瓦調頻獎勵優先發電量計劃。
作者:姚金楠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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