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華中能源監管局印發《新型主體參與華中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推進華中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和運營,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優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華中能源監管局會同國家能源局河南、湖南監管辦組織起草了《新型主體參與華中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
8月18日,華中能源監管局印發《新型主體參與華中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征求意見稿)》,為進一步推進華中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和運營,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優化配置中的重要作用,華中能源監管局會同國家能源局河南、湖南監管辦組織起草了《新型主體參與華中電力調峰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8月18日至9月18日。
征求意見稿指出:新型市場主體包括儲能裝置、電動汽車(充電樁)、虛擬電廠及負荷側各類可調節資源,可按照經營主體獨立參與市場,也可通過聚合商以聚合方式(虛擬電廠)參與市場。允許可跨省聚合資源的區域性聚合商以分省聚合資源的方式參與市場。為確保市場運行平穩有序,初期對新型市場主體市場申報價格設立限價,省間調峰輔助服務報價不低于120元/兆瓦時。
作者: 來源:華中能源監管局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