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工作,提升服務水平,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國家能源局近日修訂印發《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流程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服務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監督與評價規范》(以下簡稱《流程規范》《服務規范》《監督與評價規范》)。據了解,隨著“放管服”改革以及優化營商環境工
為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進一步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工作,提升服務水平,優化電力營商環境,國家能源局近日修訂印發《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流程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服務規范》《電力業務資質許可監督與評價規范》(以下簡稱《流程規范》《服務規范》《監督與評價規范》)。
據了解,隨著“放管服”改革以及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深入推進,黨中央、國務院對行政許可等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時,國家能源局近年來重點圍繞“減條件、減材料、減環節、減時限”原則,相繼制修訂出臺一系列許可管理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切實降低制度成本和企業負擔;建設完善資質和信用信息系統,實現了資質許可無差別、同標準“一網通辦”;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為企業群眾干事創業提供更大便利。結合以上許可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局面,需要對原文件進行修訂。
一是精簡規范數量。緊扣電力業務資質許可已實現全程“一網通辦”的工作實際,按照國家標準委《行政許可標準化指引》有關規定,在完善《服務規范》的基礎上,取消了原文件中的《許可受理場所管理辦法》,工作規范數量由4項精簡為3項。
二是完善許可流程。在《流程規范》中,調整審查程序、期限等內容,主要包括補充許可證注銷及補辦程序、調整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各流程期限等,并明確其適用于一般程序辦理許可,同時對以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許可進行了政策指引,便于申請人選擇適用。
三是提升服務水平。在《服務規范》中,專門補充完善了擁有配電網運營權售電公司使用的《供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辦理服務指南》以及許可證注銷工作內容,進一步方便企業辦理相關許可業務。
四是優化監督評價。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等有關規定,對《監督與評價規范》有關內容進行了針對性的優化完善,并調整規范了許可評價工作相關格式文本,進一步健全許可監督評價機制。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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