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自然資源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林業局印發《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的實施意見》,其中強調,規范光伏、風力發電項目占用耕地管理。鼓勵引導光伏、風電項目建設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意見》明確,對于光伏發電項目,使用未
2022年5月25日,河南省自然資源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林業局印發《關于嚴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實耕地“進出平衡”的實施意見》,其中強調,規范光伏、風力發電項目占用耕地管理。鼓勵引導光伏、風電項目建設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嚴禁占用永久基本農田。
《意見》明確,對于光伏發電項目,使用未利用地的,光伏方陣用地部分可按原地類認定,不改變土地用途,用地允許以租賃方式取得,雙方簽訂補償協議,報當地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其他用地部分應當依法依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使用農用地的,包括光伏方陣在內的所有用地均應當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全文如下:
作者: 來源: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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