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發生后,日本加大了利用太陽能等自然能源的力度。為進一步加強推廣力度,日本經濟產業省經過討論決定,民眾自家的太陽能發電剩余部分可以賣給電力公司。
據《日本經濟新聞》報道,日前,日本經濟產業省在東京都內召開相關會議,就購買利用太陽能等自然能源發電的價格、購買時期等展開討論。住宅的太陽能發電系統所產生的電力,不在政府“全量購買制度”范圍內。但政府仍將維持“買進剩余電力制度”,民宅太陽能發電系統產生的剩余電力可以繼續賣給電力公司。
但是,經過民主、自民、公明三黨協商修改法案后,這一制度是否還能繼續維持下去,國會還沒有做出明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