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分別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兩個企業的光伏項目并網發電超過六個月未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存在未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非法從事電力業務的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孝感優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經調查,該單位應城城北 80MW 漁光互補光伏電站自 2021年 12 月 29 日起,并網發電超過六個
近日,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分別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兩個企業的光伏項目并網發電超過六個月未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存在未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非法從事電力業務的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孝感優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經調查,該單位應城城北 80MW 漁光互補光伏電站自 2021年 12 月 29 日起,并網發電超過六個月未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存在未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非法從事電力業務的行為,違反了《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 9 號)第四條第一款和《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四十條規定,決定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 143182.12 元(大寫:壹拾肆萬叁仟壹佰捌拾貳元壹角貳分);
黃石孚鑫光伏發電有限公司:經調查,該單位大王鎮 99MW 農光互補光伏電站自 2021 年12 月 31 日起,并網發電超過六個月未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存在未依法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非法從事電力業務的行為,違反了《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 第 9 號)第四條第一款和《電力業務許可證監督管理辦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四十條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 60457.2 元(大寫:陸萬零肆佰伍拾柒元貳角);
作者: 來源:華中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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