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上午,河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河北省新能源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據悉,今年8月,河北人大常委會發布關于《河北省新能源發展促進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此次通過立法形式,將重點發展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氫能、核能納入條例規范范圍,并分別對這幾種能源的開發利用進行了詳細規定 ,推進河北省新能源“發、輸、儲、用”協調發展。
近年來,河北省新能源實現了快速發展,到2022年底,全省新能源累計并網裝機7289.2萬千瓦。其中,風電、光伏發電合計裝機6652萬千瓦,位于全國首位;新核準開工抽水蓄能項目7個,在建抽水蓄能規模達1620萬千瓦,核準、在建規模位居全國前列。
條例共六章54條,突出符合河北省實際與特色的內容,助力新型能源強省建設。尤為關注的是,《條例》明確,河北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應當統籌風能、太陽能資源,根據全省新能源發展相關規劃等,制定集中式風力發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方案并組織實施,推動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的地區規;、基地化發展。探索海上風力發電、光伏發電與水產養殖、制氫、儲能、文旅觀光等多種業態相融合的多元化發展模式?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引導分布式光伏發電、分散式風力發電合理布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內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并網容量、在建容量、擬建容量及分布區域等數據統計,定期公開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可接入容量。鼓勵在風能資源豐富地區,根據電網消納能力,依法利用零散土地資源,在開發區、油氣礦區及周邊地區,開發建設分散式風電。
在發電環節突出優勢新能源產業,《條例》提出重點發展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鼓勵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采用農光、林光、草光、牧光、漁光互補等模式或者結合礦山修復、生態修復等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鼓勵海上風能、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采取集中連片、規模化開發等方式建設海上風力發電、光伏發電項目,探索多元化發展模式。
在輸送環節提升配套送出能力,《條例》明確規定電網企業應當加強新能源發電項目配套送出工程建設,合理安排建設時序,確保送出工程與電源項目建設進度相匹配,保障新能源發電項目及時并網。
在儲能環節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發展,《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推進抽水蓄能電站規劃建設,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和能源結構調整;統籌布局新型儲能項目,推動新型儲能規;瘧,支持社會資源參與新型儲能建設,推廣新型儲能在電源、電網、用戶等環節的應用,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
在利用環節加強新能源應用基礎設施建設,《條例》鼓勵全社會優先使用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清潔低碳能源,引導京津冀增量數據中心及相關產業向風能、太陽能資源富集地區布局,支持以新能源供能為主的綠色大數據基地建設。同時,依托雄安新區、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等新增用能區域擴大張家口、承德地區新能源電力消納,推動新能源電力京津冀協同消納。
作者: 來源: 太陽能發電網綜合
責任編輯: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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