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山東省政府網:12月29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2024年“促進經濟鞏固向好、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一批)的通知》,2024年新推出政策,共7個方面50項,其中,提速能源綠色轉型,共5項,包括引導小煤電機組提前關停退出,支持核能、海上光伏、地熱能、儲能等發展。
政策明確:將海上光伏納入省重點項目,統籌解決用海用地問題。對2025年年底前建成的漂浮式海上光伏項目,免于配建或租賃儲能設施,優先參與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對電網企業建設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不匹配的配套送出工程,允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回購。
優化海上光伏儲能配置,2025年年底前建成并網的海上光伏項目,免于配置儲能設施;2025年以后建成并網的,原則上按照不低于20%、2小時比例配置儲能設施,可采用配建儲能、新建或租賃獨立儲能、制氫等方式,其中符合條件的新建獨立儲能可優先納入省級新型儲能項目庫。
對于全省統籌布局建設的海上風電項目,建成投運后形成的能源增量,50%由省里統籌,50%留給所在市;對光伏發電等其他可再生能源項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給所在市。對“十四五”期間建成投用的核電機組新增能源,50%由省里統籌,50%留給所在市。留給所在市的新能源能源增量,除國家和省里布局的重大項目外,必須全部用于非“兩高”項目建設。
此外,2023年政策清單中延續執行的政策,共29項。主要是繼續實施高速通行費優惠、培育創新載體、補貼海上光伏和風電項目、扶持中小微企業、強化要素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其中明確,對2023—2025年建成并網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項目,分別按照每千瓦800元、600元、400元的標準給予財政補貼,補貼規模分別不超過20萬千瓦、30萬千瓦、40萬千瓦,補貼資金分運營年度撥付到位。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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