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月5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內蒙古不斷優化政策舉措,優先支持全額自發自用和不占用電網調峰空間的六類市場化并網消納項目,提高新能源整體消納能力,促進新能源的大規模開發和高效利用。
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帶來的一大問題是消納,多年來棄風棄光現象長期存在。內蒙古的解決思路是,圍繞新增負荷構建層次分明的新能源消納體系。在市場化消納方面,內蒙古率先實施了以源網荷儲、園區綠色供電為代表的6類新能源市場化消納應用場景,只要有新增負荷、不占用電網調峰資源,符合準入條件,就可為新增負荷配置新能源建設規模。
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副局長陳錚介紹,內蒙古已印發六類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實施細則,2023年11月,針對市場化項目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自治區能源局對六類實施細則又做了修訂完善。主要修改方面包括:一是放寬了市場化項目對新增負荷要求,允許已報裝但供電工程尚未開工的用電項目、國家鼓勵綠色替代的存量用電項目或與電網企業協商一致可替代的存量用電項目參與市場化項目申報;二是放寬了自主調峰的相關要求,要求優化儲能配置方案,鼓勵采用可調節柔性負荷,不給公網系統增加調峰壓力;三是明確了新能源、負荷、儲能的投產時序要求,要求新能源項目不得早于新增負荷、儲能設施投產;四是明確了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全額自發自用項目、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中的自發自用電量暫不征收系統備用費和政策性交叉補貼;五是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風光制氫一體化項目可分期投產,但須在申報方案中明確具體分期投產方案。
陳錚表示,加快新能源和電網審批建設的若干措施、新的市場化并網新能源應用場景等相關政策正在研究起草中,將于近期或今年上半年出臺。
作者:安路蒙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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