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發改委發布電力負荷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提出,建立并完善與電力市場銜接的需求響應價格機制。根據“誰提供、誰獲利,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市場損益分攤機制,所有需求響應資金取之于市場、用之于市場;具備條件時,視情況通過實施尖峰電價、拉大現貨市場限價區間等手段進一步提高經濟激勵水平。鼓勵需求響應主體參與相應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等,按市場規則獲取經濟收益。
《細則》提出了電力負荷管理各環節的工作要求:
一是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全區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建立健全電力負荷管理工作體系,指導電力負荷管理中心常態化運行,組織各方主體做好負荷管理實施工作。
二是規范工作流程!都殑t》明確了需求響應、有序用電工作要求和實施程序,全區各級電力運行主管部門應加強負荷管理工作宣傳培訓,堅持底線思維,按照寧可備而不用、不能用而無備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有序用電方案,嚴格保障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
三是做好分析總結評價。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將加強監測指導,做好電力負荷管理工作落實情況的動態跟蹤,每年組織各設區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電網企業對電力負荷管理工作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同時,及時交流推廣先進經驗,推動電力負荷管理水平持續提升。
本細則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責任編輯: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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