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能源局消息:為加快推進全省光伏發電和風電高質量發展,決定組織2024年度光伏發電和風電項目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本次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建設規模350萬千瓦。
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發展改革委要認真組織光伏發電、風電項目投資企業在落實建設條件的基礎上,按照附件模版要求編制項目初審和電網接入申報材料,并按要求對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匯總,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報送省能源局電子郵箱; 有關企業參照申報材料大綱準備綜合評審材料,綜合評審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安徽省2024年度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競爭性配置方案如下:
根據國家能源局有關文件要求,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配置的原則,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競爭性配置方案。
一、建設規模
本次光伏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建設規模350萬千瓦。
二、基本條件
(一)申報企業基本條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獨立企業法人。
2.未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
3.2023年競爭性配置以來,申報企業所屬二級集團在安徽省電力項目建設或運營過程中,未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
(二)申報項目基本條件
1.普通光伏電站:即裝機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電站(不含單點并網裝機容量小于6兆瓦的光伏電站項目)。
2.申報項目已與鄉鎮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簽訂開發投資協議,與土地權屬單位或者權屬人簽訂土地租賃協議,同一地塊不得與多家企業簽訂租賃協議。
3.申報項目未占用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未占用耕地,未在河道、湖泊、水庫內建設。
4.申報項目應于下達建設規模后18個月內全容量并網。
5.單個申報項目規模原則上不超過20萬千瓦。
6.非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申報項目。
7.申報項目所在市和所屬企業按要求落實“十四五”支撐性煤電(氣電)項目配套風電和光伏項目任務,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三、組織方式
(一)項目初審環節
各市發展改革委根據競爭性配置的基本條件對申報企業、申報項目進行資格初審,于11月10日前將滿足基本條件的項目轉交市供電公司開展電網接入審查,市電網企業于11月20日前將確認具備電網接入條件的項目反饋市發展改革委和省電力公司,由市發展改革委和省電力公司匯總后,分別于11月25日前報送省能源局。
(二)復核審查環節
通過各市初審的申報項目,由省能源局組織復核審查,省電力公司負責對項目電網接入情況進行評分。
(三)綜合評審環節
由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開展綜合評審,依據競爭性配置評分細則(附件1-1)對申報項目進行綜合評分,并按照綜合得分情況提出擬納入2024年度建設方案的推薦項目清單。
四、有關說明
1.申報企業應向各市、省直管試點縣發展改革委報送資格初審申報材料和電網接入申報材料,按照1個申報項目1套申報材料提供。
2.各市、省直管試點縣發展改革委按照要求開展資格初審,并將通過初審的項目資格初審申報材料匯總報送省能源局(只需報送電子版)。
3.省能源局統一公布進入綜合評審的項目名單,并明確綜合評審的時間和要求。進入綜合評審的項目申報企業按要求準備綜合評審申報材料。綜合評審環節申報企業股權結構應與資格初審申報環節保持一致。
4.單個一級集團公司(含所有下屬公司)中選建設規模不超過總建設規模的20%。
5.本方案由安徽省能源局負責解釋。
作者: 來源:安徽能源局
責任編輯: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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