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第一批項目的通知》,擬安排2025年第一批年度計劃規模500萬千瓦,全部為市場化并網項目。
第二批年度開發建設方案項目將于2025年二季度組織申報,各市計劃規模視2024年風光項目并網任務完成情況及2025年項目開工等情況綜合確定。
通知明確,項目應于2028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網,按照多能互補、源網荷儲或按照20%、4小時配置儲能三類進行申報。
通知強調:各市要加快推進已列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項目建設進度,2023年、2024年開發建設方案項目分別于2025年6月底、9月底前提前全容量并網的,將在本市2025年度指導計劃規模中調增相應規模。
關于組織申報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第一批項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發展改革委(局),張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區改革發展局:
為落實一攬子增量政策,扎實推動經濟向上結構向優、發展態勢持續向好,加快建設新型能源強省,持續推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現提前下達部分2025年度計劃規模,組織申報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第一批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安排
擬安排2025年第一批年度計劃規模500萬千瓦,全部為市場化并網項目,結合各市剩余資源量、已批復項目開發建設進度等因素,將規模分配各市(詳見附件)。第二批年度開發建設方案項目將于2025年二季度組織申報,各市計劃規模視2024年風光項目并網任務完成情況及2025年項目開工等情況綜合確定。
二、申報要求
(一)各市要從已批復儲備類項目中優選擬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項目,通過河北省能源發展智慧管理平臺(www.hbnygh.com)申報。(二)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23〕106號)要求,各市要公平公正組織開展項目競爭性配置,優先申報已完成用地預審、核準(備案)等前期工作較為深入的項目,不得強制要求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配套產業、投資落地等。(三)項目應于2028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網,按照多能互補、源網荷儲或按照20%、4小時配置儲能三類進行申報。(四)各市要加快推進儲備類項目前期工作,對于已取得建設用地批復的項目應及時申請出庫,且不占用本市年度指導計劃規模。各市要加快推進已列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項目建設進度,2023年、2024年開發建設方案項目分別于2025年6月底、9月底前提前全容量并網的,將在本市2025年度指導計劃規模中調增相應規模。
三、工作程序申報項目經縣、市審核后逐級推送至省發展改革委,由省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核項目申報材料,并征求省級電網公司電網接入意見。具備條件的項目將按程序予以下達,暫不具備條件的項目繼續保留在儲備類項目庫。請各市抓緊按要求開展相關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將項目競爭性配置承諾及項目申報請示文件報送我委。聯系方式:0311—88600137,88600512nyjxnyc@hbdrc.gov.cn附件:2025年各市風電光伏第一批指導計劃規模表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2月23日
作者: 來源:河北省發改委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