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寧波市發改委獲悉:近日,寧波市能源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調整《寧波市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家庭屋頂光伏發電補貼政策的通知。全市范圍內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頂建設、企業或單位投資建設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自本政策施行之日起備案的,不再享受市級財政補貼。本政策施行之日前已完成備案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自備案之日起60日內建成并網的,按原政策標準發放補貼。
通知指出,受光伏組件價格影響,2023下半年起,各類家庭屋頂光伏建設成本大幅下降,已實現平價上網,實施財政補貼的必要性大幅下降。
據了解,2021年12月,寧波市能源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寧波市促進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甬能源電力〔2021〕89號),明確對2021年至2025年期間并網的家庭屋頂光伏項目按0.45元/千瓦時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時限為并網發電之后第二個完整抄表月起12個月。
近年來,寧波市光伏產業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家庭屋頂光伏投資建設形勢發生明顯變化。截至2024年底,全市達到844萬千瓦,持續保持全省第一、全國副省級以上城市第一,提前全面完成發展目標。其中,分布式光伏裝機688.5萬千瓦,位居全國設區市第一。
通知強調,各地能源主管部門和電網企業要嚴格做好家庭屋頂光伏認定工作,提高補貼發放的規范性,對各類第三方投資主體規模化投資開發的光伏項目不得按照家庭屋頂光伏進行認定,堅決杜絕各類騙補行為。
本政策自發文之日起立即施行。
作者: 來源:太陽能發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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