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海南省發改委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工商業電力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工作的補充通知》,為推動更多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進一步擴大電力直接交易市場規模,縮小電網企業代理購電范圍,更好地發揮電力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要求各相關工商業電力用戶按照年用電規模對應時間節點入市參與電力市場直接交易。
一、用戶規模標準及入市時間節點
年用電量5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10千伏及以上的兩部制工商業用戶,以及新投產的10千伏及以上且報裝容量大于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要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一)2025年1月起,新投產的10千伏及以上且報裝容量大于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要在正式用電業務辦結后3個月內(含辦結月)完成市場注冊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
(二)2025年1月1日前已正式用電且年用電量300萬千瓦時及以上(以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0日為統計區間)的10千伏及以上兩部制工商業用戶,須在2025年5月15日(96號文規定時限為3月15日,順延2個月)前完成市場注冊并入市,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三)2025年1月1日前已正式用電且年用電量100萬千瓦時及以上且不超過300萬千瓦時(以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0日為統計區間)的10千伏及以上兩部制工商業用戶,須在2025年7月15日(96號文規定時限為6月15日,順延1個月)前完成市場注冊并入市,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四)2025年1月1日前已正式用電且年用電量50萬千瓦時及以上且不超過100萬千瓦時的(以2023年11月 1日-2024年10月30日為統計區間)10千伏及以上兩部制工商業用戶,須在2025年10月15日(96號文規定時限為9月15日,順延1個月)前完成市場注冊并入市,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二、相關要求
(一)符合上述入市條件的工商業用戶要充分做好入市前準備,在海南電力交易中心辦理注冊手續,并在規定時間節點前聯系符合資質的售電公司完成零售服務合作事宜。
(二)上述10千伏及以上兩部制工商業用戶未在規定時限內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其全部用電量由電網公司代理購電并按電網代理購電價格的1.1倍執行, 由此產生的增收收入納入為保障居民、農業用電價格問題產生的新增損益統籌考慮。
三、組織實施
(一)各市縣發改部門要加強電力市場改革政策宣傳,積極營造良好電力市場改革氛圍,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確保各工商業用戶有序、平穩入市。
(二)海南電網公司要全力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專題宣傳,通過營業場所、營業網站、微信公眾號、供電服務熱線等多種渠道多形式開展宣傳,確保需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戶告知到位,引導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要按季度向省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報告電網代理購電用戶轉直接參與市場交易情況。
(三)海南電力交易中心要通過線上線下開展培訓宣講,解讀相關入市注冊規則及交易規則,做好電力用戶與售電公司的銜接引導,確保電力用戶按相關時間節點要求順利開展交易。
2025年1月,海南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工商業電力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工作的通知》(瓊發改便函〔2025〕96號),要求“分批推動年用電量50萬千瓦時及以上的10千伏及以上的兩部制工商業用戶,以及新投產的10千伏及以上且報裝容量大于10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作者: 來源:海南省發改委
責任編輯: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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