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歐相繼對中國光伏產品揮動“反傾銷”大棒后,印度近日有企業申請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多個國家進行光伏產品反傾銷調查。雖然我國光伏對印出口份額較小,但有人士擔心,這將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導致亞洲其他新興國家頻頻發起對我光伏產品調查。也有專家表示,印度此舉“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通過這種方式發展本國光伏產業。
規模雖小恐示范“多米諾效應”
早在去年6月份,印度最大光伏電池制造商停產并負債27.5億盧比,他們將問題歸咎于中國企業的激烈競爭。印度可再生能源部長卡普爾此間發表言論,印度本土太陽能企業正在游說政府對從國外進口的太陽能產品征收15%的關稅。
日前印度反傾銷局發布公告稱,該局12日收到業界申請,對原產于馬來西亞、中國、中國臺北和美國或從上述國家和地區出口的太陽能電池組件或部分組件進行反傾銷調查。太陽能電池組裝板或部分組裝板進行反傾銷調查。
而這,只距歐盟對華光伏產品立案調查僅僅一周的時間,美國宣布對我國光伏產品征收31.14%—249.96%的懲罰性反傾銷關稅也才半年的時間。尤其是歐盟,作為我國光伏產品最大進口地(60%以上),歐盟對華光伏產業反傾銷調查,無疑給我國光伏產業以沉重打擊。
據新華社消息,商務部貿易談判副代表崇泉14日率隊與歐盟貿易總司司長德馬爾蒂就歐盟對中國太陽能電池反傾銷案進行磋商。不過,雙方溝通的結果并不樂觀。
那么,印度此時申請對中國光伏產品反傾銷調查,會不會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實際上,和歐盟不同的是,中國光伏產品對印度出口份額極小,即使立案,在短期內對我國光伏產業影響不大。
市場分析報告顯示,2011年全年中國出口到印度的光伏電池組件量為346兆瓦,粗略計算,去年中國光伏組件對印度的出口額約達16億元人民幣。這一數字遠小于對歐出口額。此外,2011年全年印度光伏組件的安裝量為480兆瓦,僅占全球安裝量的2%。
不過,讓業界更為擔心的是,印度對華光伏產品反傾銷將引起多米諾骨牌效應,引起其他國家相繼提出反傾銷,以阻止中國產品進入。
中國能源網CEO韓曉平認為,在美國對華光伏反傾銷后,歐盟再次跟進。“現在是印度,下一步可能是巴西等金磚國家,會有更多國家跟進。”
實際上,由于近年來在歐美市場遭遇諸多不確定性,國內眾多光伏企業開始把視線轉移至亞洲、南美等新興國家市場,以尋找新的出口替代空間。
“這個局面一旦形成,會對中國光伏產業形成滅頂之災。”韓曉平表示,印度對華光伏反傾銷對我國光伏產業的影響不可小覷。他希望,印度的動作能夠引起國家層面的足夠關注,商務部應該采取積極行動,在第一時間進行反擊。
“醉翁之意”在于發展本國光伏
據外媒報道,印度政府一直試圖把印度這個全球增長最快的市場打造成一個太陽能產品制造中心,但印度太陽能企業卻未能從政府行動中獲益。據了解,印度本土太陽能制造業并不發達,其國內的光伏市場很大程度上依賴于進口。
其中,印度去年全年安裝的480兆瓦光伏組件中,有62%(346兆瓦)的份額來自中國進口。作為發展強勁、全球第二人口大國,印度光伏市場被業界看好。
業內人士認為,該國正處于經濟成長期,對能源及電力安全發展的需求很迫切。在2008年6月簽署的“氣候變化國家行動計劃”中提到,太陽能會是印度可以重視的可再生能源,這個計劃希望印度在2009年-2010年可以達到5%的可再生能源目標,之后的10年每年增加1%。
另外,印度于2010年1月11日出臺國家太陽能發展計劃(JNNSM)。在這項計劃中,政府定下了3個階段的目標,涉及離網及并網的裝機量、平價上網、產業發展、技術轉移等。其中,到2013年要求達到光伏離網發電200MW,并網發電2000MW。
規劃同時規定,從2013年起,項目運營商必須采購其國內生產的光伏電池。
因此,有分析認為,印度“醉翁之意”不在反傾銷,而是想通過這種方式,將別國光伏產業制造基地遷至印度。
“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重視保護國內產業的。”印度前工業部部長、馬哈拉施特拉邦國會議員蘇拉戌·帕拉胡此前接受南方日報記者專訪時就表示,如果中國公司在印度生產,就不會受數量限制的影響。他建議,中國公司尋找印度本地的合作伙伴,把制造環節設在印度。
而在近幾年,印度政府更是出臺了一系列光伏傾斜政策,如國家農村電氣化政策(旨在滿足全國所有農村家庭的用電需求)、半導體政策(旨在鼓勵半導體和生態系統的制造)及發電激勵計劃等等。
其中,2007年頒布的半導體政策中就規定,政府為制造工廠提供20%—25%的資金補貼。不過,只有投資凈現值2.12億美元(約100億盧比)以上的光伏企業才能享受此優惠政策。
而在今年2月份,就有消息稱,印度政府將組建光伏公司,初期投資額為4.056億美元,這將有助于推動聯邦政府開發光伏項目,從而實現2020年20GW的光伏裝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