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商務部發布2012年第70號和第71號公告,決定即日起對原產于歐盟的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
9月17日,江蘇中能、江西賽維、洛陽中硅和重慶大全新能源代表國內多晶硅產業向商務部申請,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反補貼調查,并將該調查與2012年7月20日商務部已發起的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傾銷調查及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反補貼調查進行合并調查,累積評估上述3國(地區)進口被調查產品對國內產業造成的影響。
由于4家申請企業在2008年至2102年上半年的多晶硅產品產量占同期中國同類產品總產量的比例均超過50%,符合發起雙反調查標準。中國商務部表示,本月起對歐盟出口我國的多晶硅產品發起雙反調查。
商務部表示,本次調查自11月1日開始,在2013年11月1日前結束調查,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