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尚德“漏稅說”被炒得沸沸揚揚。
據報道,2011年9月,中國版權協會教育委員會原秘書長羅凡華曾向國家稅務總局舉報,稱無錫尚德涉嫌虛假捐贈獲取免稅發票抵稅。而今,該舉報核查已于2012年末結束,無錫尚德則于2013年1月初繳納了556.7萬元稅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該篇報道中,“國稅部門并未透露稅款(556.7萬元)中是否包括滯納金、罰款”一句被此后的報道所“遺忘”,而“漏稅”也在不經意間晉升為了“詐捐”。
1月28日,無錫尚德相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回應道:“公司自始至終不存在詐捐嫌疑和有意漏稅行為,未來關于此事進展,亦將及時向公眾公布。”
尚德未曾得到受捐收據
根據報道,尚德電力曾是連續五屆(2007年-2011年)“中國青少年創意大賽”的合作方之一。5年間,尚德電力每年都會為大賽捐贈價值上千萬元的光伏組件,其中2008至2010年捐贈的光伏組件價值分別為3400萬元、1500萬元、1400萬元。
此間,羅凡華在舉報中指出的尚德“漏稅、詐捐”行為,正是發生在2011年的大賽(第五屆)中。
根據雙方相關協議,彼時,所有參加總決賽的學校都將獲得由尚德電力捐贈的一套2000瓦太陽能發電器材,用于開展太陽能光伏原理教學、實驗研究以及應用演示。
然而,2011年9月,羅凡華卻向國稅部門舉報稱,大賽冠名方——尚德電力未按“捐贈書”承諾向大賽交付總價值1500萬元的光伏發電組件,并憑借中華慈善總會所出具的捐贈發票,獲得了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此,尚德公司以書面形式向記者回應稱,根據大賽執行方(中國青少年創意大賽組委會)出具的收捐證明,中華慈善總會向尚德出具了正式捐贈發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尚德因此獲得該項捐贈所對應的一定額度的退稅。
但此后,大賽執行方不能提供相關捐贈物資的最終受捐者收據,為確保不侵占國家利益,尚德主動要求暫時進行稅務調整,補交對應額度的退稅。不過,一旦大賽執行方協助提供相關捐贈物資的最終受捐者收據,則尚德將繼續依法享受退稅。
專家認為尚德不會另交罰金
在尚德公司發給記者的書面回應中,公司表示:2009、2010年尚德公司對中國青少年創意大賽所有的捐贈物資(太陽能組件產品)全部出廠,沒一錢一物回流至尚德及其任一下屬企業。
同時,尚德表示,作為捐贈人,將對“大賽執行方(中國青少年創意大賽組委會)不能提供相關捐贈物資的最終受捐者收據”一事保留追究權。
值得關注的是,雖然媒體在報道尚德“漏稅”時明確指出,“國稅部門并未透露尚德所繳稅款(556.7萬元)中是否包括滯納金、罰款”,卻也做出推測,若尚德“偷稅”定性,則“將由稅務機關向其追繳公司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那么,尚德或將面臨最少299萬元,最多2998萬元的罰款”。
對此,一位不愿具名的財務專家向記者指出,“如果尚德已補繳的稅款不包含‘滯納金、罰款’,則國稅部門不會另行處罰尚德。因為稅務部門明確要求企業補繳漏稅款時應一并繳付罰金、滯納金,兩者絕不會分開征收”。
某稅務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證實,“行政處罰都是要求稅款和罰金一并繳付的,而在對‘滯納金’的征收上,則明確要求15個工作日內不產生‘滯納金’,超過15個工作日,才按每天3%征收‘滯納金’”。
這意味著“尚德將面臨最高2998萬元罰款”的結論也可能子虛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