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幾個月間,天龍光電就兩次因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信披違規等行為,遭到了監管機構問責。創業板上市6年多來,天龍光電迎來的第三撥實際控制人。
作者:于南
來源:證券日報
原標題:天龍光電實際控制人頻繁變更 半年內兩次因信披違規遭問責
7月12日,深交所發布《關于對江蘇華盛天龍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函》,指出A股上市公司天龍光電控股子公司——常州天龍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其少數股東殷國洪提供財務資助1115萬元,該公司并未就該事項履行審議程序及臨時信息披露義務,僅在《2015年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匯總表》中予以反映。
不僅如此,就在收到這份《監管函》前不久的2016年5月9日,天龍光電還曾收到深交所《關于對江蘇華盛天龍光電設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內容同樣涉及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及信息披露等。
接二連三遭到監管機構問責的背后,是天龍光電自身業績的每況愈下。根據公司最新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業績預告,期內公司仍未走出虧損窘境,預計虧損額為0萬元-500萬元。
而在公司尚未就7月12日收到的《監管函》做出回應時,7月19日,天龍光電又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發生變更,擬由周榮生、顧宜真夫婦變更為陳華。
令人感嘆的是,創業板上市6年多來,這卻已是天龍光電迎來的第三撥實際控制人。
接二連三的違規 短短幾個月間,天龍光電就兩次因占用上市公司資金、信披違規等行為,遭到了監管機構問責。
細究其中,7月12日收到《監管函》,源于其控股子公司——常州天龍光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股東殷國洪提供財務資助1115萬元,且未履行審議程序及臨時信息披露義務。
而5月9日收到的《公開譴責處分決定》,則源于天龍光電控股股東常州諾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向天龍光電借款3500萬元。
雖然常州諾亞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2日歸還了該筆借款。但深交所認為,常州諾亞科技有限公司向天龍光電借款行為屬于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
接受記者采訪的券商人士表示,“天龍光電這兩次遭到問責,都涉及違反‘上市公司的資產應當獨立完整、權屬清晰,不被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占用或者支配’,以及‘上市公司不得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等關聯人提供資金等財務資助’的有關規定”。
不僅如此,“上市公司對外提供財務資助,應當經出席董事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并作出決議,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董事會審議財務資助事項時,公司獨立董事和保薦機構(如有)應當對該事項的合法合規性、對公司的影響及存在的風險等發表獨立意見。”該券商人士向記者補充道。
根據天龍光電公告,深交所給予公司的處分為,一是對天龍光電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二是對龍光電控股股東常州諾亞科技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三是對天龍光電董事周儉、王思遠、馮金生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作者:于南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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