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號—光伏》(2018年修訂)的相關規定,現將公司2019年1-6月光伏電站發電業務主要經營數據披露如下:
一、光伏電站2019年1-6月發電情況
二、經營數據相關說明
1、公司目前自持分布式光伏電站絕大部分為“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分布式光伏電站。根據“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原則,公司與屋頂資源業主簽訂能源管理合同,以業主需求為導向,在電站建成運營后,所發電量按照一定的電價折扣優先供應屋頂資源業主使用或者支付屋頂資源業主一定的租賃費用。若電站所發電量供屋頂資源業主使用后尚有余電,則余電全額上網。
2、上述經營數據未經審計,僅供投資者了解公司現時經營狀況作參考。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