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了《關于開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省內各市縣、海南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積極申報并推進光伏發電項目。根據《通知》,海南集中式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將按照農光、漁光、林光互補的模式進行建設,組織實施的區域不宜包
3月15日,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了《關于開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省內各市縣、海南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積極申報并推進光伏發電項目。
根據《通知》,海南集中式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將按照農光、漁光、林光互補的模式進行建設,組織實施的區域不宜包括水庫、海面及海灘、河面及河灘,同時將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嚴禁在國家法律法規和規劃明確禁止的生態保護紅線等區域內建設。
同時,相關申報項目需已取得建設用地有關手續(租賃協議等),并得到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或市縣發展和改革部門同意項目在該地塊建設的明確意見以及海南電網公司對項目同意接入電網的明確意見。
按照規劃,海南全省集中式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將實施總規模控制,具體由海南省發展改革委根據2021年度及“十四五”期間全省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確定。每個申報項目規模不得超過10萬千瓦,且同步配套建設備案規模10%的儲能裝置。符合條件的企業經過書面申報備案并通過審核后,可按流程簽訂購售電合同。省發改委明確,項目實際建設規模不得超過核定備案規模,建設規模低于實際核定備案規模30%的也需重新備案。同時,項目備案后2年內未實際開工建設的也將取消備案資格,收回相應的指標規模。未按照申報模式建設的,將責令整改,整改后仍未能達到要求的,將停止并網發電資格,并向“信用中國(海南)”推送該失信行為。
據了解,隨著光伏發電成本進一步降低,自2020年以來,光伏發電成本已基本達到火電水平,對于光伏產業自身發展和調整我國能源結構都有著深遠意義。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碳達峰及碳中和的總體要求,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有關工作部署,“十四五”期間海南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將堅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舉,積極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有序發展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海南發改委方面表示,將另行研究制定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實施意見,各市縣政府也應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出臺相關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政策。
作者:王子遙 來源:南海網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