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為維護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環歐國際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歐國際")就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尚德")合同糾紛事項向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提交了訴訟申請和財產保全申請。近日,環歐國際收到《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2013)閔民二(商)初字第593號]及《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3)閔民二(商)初字第593號]。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的基本情況
1、訴訟當事人
原告:天津環歐國際硅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雨田,董事長
被告: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ZHENGRONG SHI,董事長
2、訴訟起因
環歐國際與上海尚德雙方簽訂數份《硅片采購合同》,合同對雙方的履行、合同的數量、質量標準包裝和運輸、買方發貨通知單和賣方交付貨物驗收、價款和支付以及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等均作出了明確約定。合同簽訂后,原告嚴格履行合同,向被告按時、按量、按質地交付貨物,被告則未能按時給付原告相關的貨款。
經雙方對賬,被告向原告出具"往來詢證函"中明確載出2013年2月28日,被告應付原告貨款為113,439,530.41元。但被告迄今未履行給付上述貨款的義務,已違反合同構成違約。原告現就有關合同名下的拖欠貨款,向被告主張權利。
3、訴訟請求:
(1)要求判令上海尚德給付環歐國際貨款人民幣97,430,276.80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4、財產保全申請:
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凍結被告上海尚德的銀行存款人民幣97,430,276.8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二、裁決情況
公司收到《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3)閔民二(商)初字第593號],法院裁定如下:凍結被告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人民幣97,430,276.8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應價值的財產。
本次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根據本案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及時關注本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告。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公司沒有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本次公告的重大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目前無法判斷該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2013)閔民二(商)初字第593號]
2、《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3)閔民二(商)初字第593號]
特此公告
天津中環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