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辦)、瀝海鎮政府: 為加快濱海新城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和《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的實施意見》(紹政
各局(辦)、瀝海鎮政府:
為加快濱海新城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24號)、《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和《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的實施意見》(紹政辦發〔2014〕42號)等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充分利用濱海新城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資源稟賦和現實基礎,加快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發展模式和產業體系;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廣,積極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擴大工業有效投資,優化新城各行各業能源消費結構,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發展目標
“十三五”期末,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50兆瓦以上,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實現較大提升,國家級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形成規模,光伏產業發展水平明顯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推廣屋頂光伏發電。鼓勵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的方式,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以工業企業為重點,探索規模化投資光伏發電建設試點,建立有效的光伏發電經營模式。優先在工業廠房以及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等建筑屋頂建設規模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在黨政機關、醫院、學校、科研單位和城鄉居民住宅等建筑屋頂推廣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二)加強新建項目屋頂資源利用。除特殊工藝要求外,將“新落戶項目的屋頂統一規劃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作為項目投資協議的一條必備條款。項目在廠房設計階段,屋頂盡量按安裝光伏主板的要求設計。
(三)推行屋頂資源“集中連片、統籌開發”模式。除屋頂業主自行投資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外,區內屋頂光伏發電項目統一由紹興濱海新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出面與光伏發電投資商洽談。光伏投資商引進由新城管委會作為見證方,與屋頂企業、項目投資方簽訂“三方協議”。
(四)鼓勵光伏一體化項目。在城市規劃、建筑設計和舊建筑改造中統籌考慮光伏發電應用,鼓勵新建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商業和公共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體化要求進行設計和建設。
(五)完善配套電網設施建設。加強光伏發電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確保配套電網與光伏發電項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網。積極發展和應用融合先進儲能技術、信息技術的微電網和智能電網技術,提高電網系統接納光伏發電的能力。
作者: 來源:紹興濱海新城管委會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