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空港經濟區、湘湖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紅山農場,供銷社,各相關企業: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4〕29號)和《關于開展產業園區和工業企業光伏屋頂資源調查推進光伏有效應用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空港經濟區、湘湖旅游度假區管委會,紅山農場,供銷社,各相關企業:
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4〕29號)和《關于開展產業園區和工業企業光伏屋頂資源調查推進光伏有效應用的通知》(杭經信節新〔2016〕34號)文件精神,為了解光伏屋頂資源情況和業主光伏發電的投資建設需求,促進光伏應用推廣,現就開展我區產業園區和工業企業光伏屋頂資源調查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查領域
1.產業園區。重點調查我區信息經濟園區、高新產業園區、特色小鎮等中小型規模的產業園區及其“園中園”(名單見附件1)。
2.重點用能企業。重點調查市經信委提供的我區年綜合能耗1000噸標準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不適合開展光伏應用的醫藥、水泥、造紙及部分化工企業除外(名單見附件2)。
3.屋頂資源較好的工業企業。重點調查我區年綜合能耗未達到1000噸標準煤、屋頂面積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業企業。
(二)基本條件
1.安全運行方面。建筑物具有足夠的承載余量,可滿足在屋頂安裝光伏系統的額外載重;遠離污染、腐蝕源和危險點,不生產或存放防火等級為甲類、乙類的產品,不產生腐蝕性氣體;可用壽命不低于25年;業主或用戶安全生產意識較強。
2.經濟運行方面。建筑物屋頂具有一定開發規模,單體建筑屋頂可利用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通過集中連片開發可達到3000平方米以上;產權清晰,業主經營狀況和信譽良好;目標用能單位明確,電網接入條件良好,光伏電量消納能力較強。
(三) 填報內容
1.產業園區。填報建筑物壽命、結構、屋頂面積、用電性質、開發模式等信息,已經開展光伏應用的填報裝機容量、建設單位等信息。各園區管理機構填報自有建筑物信息,并組織園區內屋頂面積達到經濟運行規模的業主單位填報。
2.重點用能企業和屋頂資源較好的工業企業。填報所屬行業、建筑物壽命、結構、屋頂面積、載荷、用電性質、開發模式等信息,已經開展光伏應用的填報裝機容量、建設單位等信息。企業已簽約開展光伏應用、已開工建設,請在表中說明。
請各相關鎮街場(平臺)及供銷社認真做好本次產業園區和工業企業光伏屋頂資源調查工作。紙質調查表格匯總加蓋公章后一式兩份于2016年3月8日(星期二)下班前報送至蕭山區經信局能源科,并將電子版發送至2727615559@qq.com。
聯系人:陳紅華 電話:82700816,13858102550
附件:1.產業園區名單
2.重點用能企業名單(由市經信委提供)
3.杭州市光伏屋頂資源匯總表
4.杭州市產業園區光伏屋頂資源調查表
5.杭州市工業企業光伏屋頂資源調查表
6.杭州市工業企業光伏應用情況調查表
附件下載:
關于開展產業園區和工業企業光伏屋頂資源調查的通知.doc
杭州市文件.doc
1000噸光伏調查名單.xls
杭州市蕭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2日
作者: 來源:杭州市蕭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