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 結合發展綠色金融, 通過推進信貸支持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供給側改革實踐需要,更好地發揮綠色金融支持我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的作用, 助推全市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
日前, 我市出臺 《綠色金融支持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指導意見 (試行)》 (以下簡稱 《指導意見》),《指導意見》 結合發展綠色金融, 通過推進信貸支持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供給側改革實踐需要,更好地發揮綠色金融支持我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建設的作用, 助推全市可再生能源產業健康發展。
《指導意見》明確要加大針對可再生能源開發與運用的綠色信貸產品創新。通過信貸資源在供給側的信貸資源優化配置,實現融資產品創新從供給側對可再生能源開發供應的結構性融資支持。鼓勵和引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針對可再生能源產業鏈融資特點的信貸產品,加大金融產品的營銷力度;鼓勵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保險支持信用創新實踐、 鼓勵擔保和風險處置組合信貸;開展以可再生能源開發企業國際碳減排指標作質押信貸融資,并為企業參與國際碳交易提供優質金融服務;開展 “信貸+可再生能源產業項目” 對接, 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與可再生能源項目綠色信貸對接活動等。
《指導意見》 明確要積極引導和探索從資本市場融資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加強可再生能源產業企業主體掛牌上市培育和引進, 支持和引導其通過資本市場融資。 逐步積極穩妥發展可再生能源綠色信托業務和可再生能源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提升信貸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支持能力; 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積極參與金融市場, 創新運用金融市場融資產品, 根據需要通過全國債券市場發行綠色債券、 金融債券, 降低融資成本; 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總行應積極通過全國債券市場申請綠色債券發行,籌集低成本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提高金融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競爭力; 成熟條件下, 爭取各方支持和合作, 聯合有關部門逐步建立張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產業融資平臺。
此外,《指導意見》還明確加大對可再生能源并網和就地消納可再生能源綠色信貸融資支持。通過從需求側支持可再生能源消費的結構性信貸投放,拉動可再生能源市場需求,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消除可再生能源市場價格扭曲,實現可持續清潔發展。信貸重點支持可再生能源需求試點項目,支持列為全省首批純電動出租車試點市相關項目,包括優先支持張家口市充電樁建設項目, 優先發展新能源汽車消費信貸、優先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取暖、照明建設項目; 重點支持新能源消費示范項目,支持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納和用戶直供項目; 信貸重點支持光伏農業科技、扶貧、旅游等融合發展應用項目,包括優先支持農業科技大棚電站和大棚建設項目,實現 “綠色種植與清潔能源發展雙贏”。
作者:劉穎莉 鄭懷林 來源:張家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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