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新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督促落實國家有關規劃、政策,確保新能源發電與電網的有效銜接......
原標題:關于開展四川省新能源發電并網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來源: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
關于開展四川省新能源發電并網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
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各新能源發電企業:
為進一步落實新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督促落實國家有關規劃、政策,確保新能源發電與電網的有效銜接,解決無歧視、無障礙上網問題,保障風電、光伏發電、生物質能發電等新能源企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6年市場監管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的通知》(國能監管〔2016〕171號)的部署,我辦定于2016年8月-12月開展四川省新能源發電并網專項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督促落實國家有關規劃、政策,促進電源項目開發與電網建設協調發展。
(二)推進開放電網公平接入,確保新能源電源與電網有效銜接,實現無歧視、無障礙并網。
(三)認真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促進新能源全額消納。
二、監管內容
重點包括以下內容:
(一)落實新能源規劃、政策情況。
(二)新能源發電項目并網情況。
(三)新能源發電“三公”調度執行情況。
(四)新能源發電消納及棄風棄光情況。
三、工作安排
專項監管工作從2016年8月開始,12月結束,分為啟動部署階段、組織實施階段、總結評價階段、成果運用階段。
(一)啟動部署階段(2016年8月1日-8月20日)
1.制定四川省新能源發電并網專項監管工作方案。
2.部署專項監管工作。
3.8月20日前,各電力企業完成本單位新能源發電并網情況報告。
(二)現場核查階段(2016年8月21日-10月30日)
8月21日-10月30日,四川能源監管辦將對全省新能源發電并網情況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總結評價階段(2016年11月1日-12月10日)
形成專項監管報告。進一步核實監管發現的問題,完善監管意見,形成專項監管報告,征求有關方面意見。根據反饋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監管報告,按程序報批后發布。
(四)成果運用階段(2016年12月11日-12月31日)
1.對電力企業存在的問題,通過約談、責令整改等方式處理。
2.對電力規劃、計劃、政策方面的問題,提出監管意見和建議。
3.對需移交的問題,依照規定向有關部門移交。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關新能源企業要充分認識專項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一名聯系人配合做好專項監管工作,并將聯系人在8月17日前報送我辦。
(二)各有關新能源企業要認真落實專項監管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本單位新能源發電并網情況,按照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可靠的數據和資料,完成本單位新能源發電并網情況分析報告,于8月20日前報送我辦。
聯系人:賀彪
電話:(028)85259585、85252399
傳真:(028)85253548
電子郵箱:hebiao@nea.gov.cn
作者: 來源: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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