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行動計劃(2016-2017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15﹞136號)、《關于印發<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貧辦﹝2016﹞11號)、《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衢州市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衢政辦發﹝2016﹞47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
原標題:關于印發《常山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常山縣人民政府
常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常政辦發〔2016〕152號
常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常山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常山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常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3日
常山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實施方案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光伏應用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3﹞49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創建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行動計劃(2016-2017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15﹞136號)、《關于印發<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貧辦﹝2016﹞11號)、《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衢州市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衢政辦發﹝2016﹞47號)等文件精神,為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推進光伏發電應用走進千家萬戶,融入百姓生活,經研究,決定實施我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目標要求
深入貫徹國家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加快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總體部署,圍繞縣委、縣政府“實力工業、休閑城市、美麗鄉村”三大戰略,根據農村既有屋頂、新建屋頂、光伏扶貧、光伏扶殘和機關企業等不同屋頂光伏建設模式,加強統籌規劃,創新發展模式,強化試點帶動,完善支持政策,分類有序推進我縣金屋頂光伏富民工程建設,做大、做強光伏發電產業,促進城鄉居民增收。“十三五”期間,全縣建成1個以上新能源綜合應用小鎮,培育引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裝備制造、系統集成應用和服務業企業。完成全縣農村屋頂光伏建設2萬戶以上,裝機6萬千瓦以上(每戶按3千瓦測算),投資約6億元;其他建筑屋頂(含機關、企業、工商業、學校、醫院等),建設光伏38萬㎡,裝機3.8萬千瓦左右,投資3億元,總投資約9億元。2016年完成農村屋頂光伏建設2500戶以上,其他屋頂4萬㎡以上,裝機12兆瓦以上,實現投資1億元以上。
二、工作原則
(一)頂層設計,創新機制。把握好政府引導作用,探索政府資金市場化運作模式,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放大作用。建立完善利益調節機制和管理體制,充分發揮市場的基礎和主體作用,鼓勵企業和屋頂業主雙向參與。創新以政府統籌引導,國資參股支持、業主出租屋頂、企業投資運維為主要模式的開發建設體系。
(二)整合資源,強化管控。整合全縣光伏建設資源,按照各地資源分布、功能定位、資源特點和發展階段的要求出發,充分對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能源、旅游、配電網等專項規劃,相對組成集中連片統一包裝項目,集中對外招大商、招強商。妥善安排目標任務、試點推動、建設時序和重點工作,實現規劃一張圖,全縣一盤棋。
(三)統一標準,規范建設。結合美麗鄉村建設、“四邊三化”工作,按照不涉及大面積基本農田、不涉及飲用水源、不涉及生態公益林和4A級以上景區要求,進行標準化設計、規范化施工,統一電網接入,采用先進技術和高性能材料建設示范工程,確保工程質量,提升城鄉景觀風貌。
(四)連片推進,分步實施。以目標為導向,逐級分解工作任務。按照“先易后難、逐片推進”的要求,充分發揮企業和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有效突破,逐步擴大的良好勢頭。選擇一批機關事業單位、行政村、住宅小區、工業園區集中連片先行先試,成熟一片、推進一片。
作者: 來源:常山縣人民政府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