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能源行業是國家的重要經濟命脈,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領域。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等有關要求,結合能源行業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原標題: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2016-2020年)
來源:國家能源局
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意見
(2016-2020年)
能源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能源行業是國家的重要經濟命脈,也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領域。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等有關要求,結合能源行業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圍繞能源領域“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戰略布局,按照“政府主導、行業共建,統籌推進、分步實施,結合實際、強化應用,公正透明、準確規范”的原則,實施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到2020年,信用制度和標準體系基本健全,全國統一的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和“信用能源”網站建設完成并良好運行,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覆蓋率達到95%以上,信用評價工作有序開展,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得到廣泛應用,以信用為核心的市場監管機制全面發揮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合力,信用專業人才隊伍基本形成,全行業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普遍增強。能源行業重點領域信用建設取得顯著成效,行業發展信用環境明顯改善,建成滿足能源行業發展要求的信用體系,以信用建設促進行業整體發展。
二、重點領域
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以安全生產領域、工程建設領域、節能環保領域、交易領域、統計領域、企業管理領域為重點領域,涉及的市場主體包括從事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生產、供應、建設等相關活動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其法定代表人、生產運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等相關執(從)業人員等。
(一)安全生產領域
建立健全能源行業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加強能源企業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建設。對于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安全生產隱患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或謊報遲報等安全生產失信行為,加大曝光和懲戒力度。健全能源行業安全生產準入和退出信用審核機制,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作者: 來源:國家能源局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