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電價相對于火電等常規能源已開始具備競爭力。此前上網電價1元/度的時代剛剛存在一年半,近期又迎來了0.75元/度的新低電價。
近日,部分政府機構、部分光伏企業收到國家發改委《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通知》的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下一步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提出了新的實施方案。
新的《意見稿》對分布式發電和大型地面電站發電進行了區分。此中,大型地面電站根據各地光照條件的不同,分成四類資源區,施行0.75-1元/度四個區間上網電價;分布式發電電價補貼為0.35元/度。
3月11日,中電光伏一位高管對記者表示,此前1元/度電的方案多在西部地區施行,一年半時間過去,該電價目前對于東部資源地區也已具備競爭力,“此次0.75元/度電的方案也多放在先前光照條件比較好的西部地區”。
與以往全國除西藏地區外統一上網電價的政策不同,新的《意見稿》根據各地太陽能資源狀況和工程建設條件,將全國分為四類太陽能資源區,制定了相應的標桿上網電價。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高出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電價)的部分,仍然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進行補貼。
此中,第一類資源區的上網電價為0.75元/度,包含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樹四個地區;二類資源區為0.85元/度,分布在新疆、寧夏、內蒙古、青海西寧等17個地區;三類資源區為0.95元/度,分布于北京、天津、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承德等東北、華北、西北等區域;四類地區為1元/度,多集中于沿海、華東、華中及華南區域。
2013年初,由多名專家組成的光伏電價測算工作組曾向發改委遞交了一份《光伏分區標桿電價和分布式光伏度電補貼標準測算》的報告,該報告建議四類資源的上網電價分別為0.8、0.9、1、1.1元/度。
“雖然組件價格在過去兩年下調的幅度超過40%,但發改委出臺的這個電價仍讓企業的回本周期拉長。”上述中電光伏人士認為,不排除最終版本的出臺還會做進一步的修改。
同時,《意見稿》還進一步明確了上網電價的執行時間,即電站自投入運營起執行20年。執行期滿后,光伏電站按照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上網。國家相關部門也會根據光伏發電成本變化等因素逐漸調減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和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
上海淘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陸劍洲的觀點是,20年補貼時間確定對企業而言是利好。“由于目前處于行業的初期,系統質量和運維效果不明確,投資者、保險公司和銀行最多只認15年,這五年的差距導致了補貼電價低于行業投資者預期。”
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是,由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存在缺口,2012年12月份最新一期補貼僅能覆蓋2010年10月-2011年4月的發電量。
德國拜爾能源集團董事長王學軍提醒,雖然《意見稿》規定了光伏20年的補貼年限,按照目前的補貼電價、并網行情、銀行融資成本,“勸誡想投資的人做一下市場調研,看看去年有多少電站并網,多少電站拿到了銀行貸款,有多少電站沒有被限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