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了《關于完善光伏發電價格政策通知》的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提出了新的實施方案。
針對大型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意見稿》針對四類地區給出了四個不同的上網電價,分別是:青海海西、海北、果洛、玉樹Ⅰ類資源區上網電價為0.75元/千瓦時;新疆、寧夏、內蒙古、青海西寧、甘肅嘉峪關等Ⅱ類資源區為0.85元/千瓦時;北京、天津、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承德等Ⅲ類資源區為0.95元/千瓦時;其他地區仍然為1元/千瓦時。這表明今后光伏上網電價將從一刀切的1元/千瓦時,改為分四大資源區區別定價。
分資源區定價體現了國家對光伏發電區域發展不平衡的調控。全國政協委員、湖北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肖宏江在參加今年全國兩會時指出,我國經濟發展和能源需求是 “東強西弱”,而可再生能源發展是“西強東弱”。西部地區可再生能源資源稟賦較好、開發成本低,在現有政策補貼激勵下發展快;而中東部地區可再生能源開發成本高、補貼不到位、發展慢。
他指出,現有的上網電價形成機制,對可再生能源資源分布差異重視不夠,
采取一刀切或差異較小的定價政策,實質是鼓勵用電需求低的西部地區快速發展可再生能源,造成投資浪費和電網安全隱患;制約了用電需求高的中東部地區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加劇了電力短缺的緊張局面,影響了能源規劃的科學實施。
本次公布的《意見稿》調低了光伏發電速度較快、規模較大的西部地區上網電價,對中東部地區仍然維持1元/千瓦時的上網標準,意圖解決光伏發電區域發展不平衡的產業弊病。
然而整體來看,本次公布的光伏上網電價呈現下調態勢,顯然低于市場預期。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卻并不這么認為,他表示,這次出臺的分類電價是國家發展改革委經過科學調研后制定的一個標準,“有些光伏發電企業覺得這個電價定得低了一些,但政府既然定這么一個價位,它肯定是經過全局考慮、周密調研后得出的。”孟憲淦對記者說。
孟憲淦指出,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的制定要參照總量目標,要和市場規模相匹配。光伏發電是政策推動,主要靠財政補貼,政府在制定規劃時會考慮要補貼多少錢,因為補貼期限是20年,國家要根據總量目標來計算補貼總額。
“現在國家對可再生能源上網電價的一個態度是要逐年降價,直到平價,也就是說支持的目的是不支持你,因為一個產業總得長大,你不能老要國家的錢,所以上網電價是一年比一年低。”孟憲淦對記者說。
孟憲淦表示,雖然光伏發電上網電價調低了,但是國內投資光伏的成本也在下降,2009年投資1瓦光伏電站的成本是10多塊錢,現在只有4塊多錢,所以考慮到投資成本的降低幅度,上網電價下降的幅度是合理的。
“2011年國家能源局對光伏發電實行特許權招標,當時上網電價已經降到7毛3了,但大家還是搶著做,兩年過去了,最低電價還保持在7毛5的水平,不算太低。”孟憲淦說。
業內專家認為,光伏發電是政策推動,它體現了環保的責任和義務,企業不能把光伏發電看做是一個暴利的行業,過分要求國家和社會來補貼,補貼太大會給國家帶來負擔,同時會引發社會的不滿情緒。政府在制定上網電價時,也會考慮整個產業的承受能力,讓企業保持合理的成本和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