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歐盟委員會批準中歐光伏貿易爭端的“價格承諾”協議,該協議將于今日(8月6日)正式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至此,中歐這一涉及金額最大的貿易摩擦案件成功解決。
歐盟委員會聲明稱,中歐雙方就光伏產品達成的價格承諾協議得到28個成員國的一致支持。據悉,歐盟決議包含兩個部分,一是接受中國光伏出口商提交的“價格承諾”方案,二是對于那些參與該方案的中國企業免征臨時反傾銷稅。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昨日表示,上述決定意味著歐盟內部關于妥善解決中歐光伏貿易爭端方案的相關程序已經完成,中方對此表示歡迎。他還稱,希望中國光伏企業珍惜談判成果,有效執行價格承諾協議,維護光伏產品良好的出口秩序。
7月27日,中歐雙方就光伏產品貿易爭端案達成了解決方案,歐盟將對中國出口的光伏產品在價格和份額上分別設限。根據歐盟有關法律規定,為了防止人為操控市場價格的行為,中歐雙方將不會公布最低限價和出口年限額的具體數字。
中國機電商會表示,有94家中國光伏企業同意參與該方案,按照價格承諾協議要求,其對歐盟出口硅片、電池、組件可免征反傾銷稅。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此前表示,這一比例占到出口歐洲的中國光伏企業的70%。而其他未承諾企業對歐盟出口上述產品將被征收47.6%(非承諾的應訴企業)或67.9%(非應訴企業)的反傾銷稅。
據悉,按照程序,歐盟還將在今年12月6日決定是否接受將此次價格協議作為此案件的終裁結果。此外,對于歐盟仍對華光伏產品進行的反補貼調查,初裁結果將于8月8日公布,終裁則在今年12月初。